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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社会热点集锦】---始于8月22日---【冲刺国考!!】 [打印本页]

作者: 紫语城池    时间: 2014-8-22 10:19
标题: 【社会热点集锦】---始于8月22日---【冲刺国考!!】
“地沟油上天”功德无量     波音公司与中国商飞14日宣布,“废弃油脂”航空生物燃料合作项目取得突破。中美双方明确表示,即将建立的日产0.5吨航空生物燃料生产示范线,针对的就是“地沟油”。立足本土资源、解决本土问题,波音中国和中国商飞这条研发之路是正确的。
    作为全球热门科研项目,很多航空生物燃料研究成果都被说成“地沟油上天”。如荷兰航空曾在我国采购地沟油应用到航空上。业内人士表示,荷兰方面实验的很可能不是真正的地沟油,而是餐饮废油如麦当劳、肯德基炸完薯条等食品的废油。这些全球连锁快餐店的废油“品质”好得多。真正“从地沟里捞上来的”废油,处理难度更大。作为巨大资源浪费现象和巨大食品安全隐患,让“地沟油上天”,值得全力推广。
    波音中国技术与研发副总裁伍东扬博士说,在高昂的航油成本压力下,全球航空生物燃油需求巨大。目前我国在此领域就是要开发新的工艺、针对国情利用特有原料进行开发。目前的技术路线就是要处理地沟油问题。国际上的现有路线,包括一些已经试飞过的,利用麦当劳、肯德基废油转化航空生物燃料。这些工艺与目前波音和商飞的工艺不一样。针对麦当劳、肯德基废油的工艺,无法处理地沟油,因为地沟油成分更复杂,含有较多杂质,如果不首先提纯,这些杂质会破坏催化剂。我国的工艺就是要有效解决这个问题,要能够转化地沟油,而且要有足够低的成本。
    当前航空生物燃料产业化,非常重要的是本土化。目前波音公司在全球有很多合作项目,在美国、巴西,航空生物燃油针对这些国家特有的生物质资源进行产业化。在南非,烟草植物成为一项较好的资源,可以让“飞机抽烟”。我国对航空生物燃料需求巨大,针对中餐特有并形成社会问题的“地沟油”是重要选项。2013年,我国民航旅客运输量3.5亿人次,2015年可能达4.5亿人次。增长速度惊人。而13亿人一日三餐制造的“地沟油”数量更惊人、浪费可惜,滥用贻害。一定要以社会责任感加以科学利用。
    中国商飞-波音航空节能减排技术中心资深研究员胡忠民博士说,波音和商飞节能减排中心成立第一个项目,就是地沟油转换,这是一条高效、低成本而且能够解决困扰当前社会地沟油问题的有效途径。地沟油成分复杂、批次差别较大,按国外经验没办法找到标准化方案。针对地沟油,本土研究团队开发了一条全新的转化途径。主要工艺就是将地沟油简单清洗,转化为一种中间化工品,在此过程中去掉杂质,提高纯度。基于这种中间品,再开发一系列后续转化方案。实验室结果表明,转化时反应条件较温和,能最大程度保留生物质中的碳氢成分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这一技术也能应用于微藻油、食用油边角料等低品质油脂,因此经济性比较有保障。
    目前,有关方面正和国内相关科研单位和企业合作,建设航空生物燃料生产示范线。初步估算,通过这条新工艺得到的航空生物燃料产品成本,应该是现在石化航油的2倍。这为进一步降低成本提供了很好的起点。一个企业无论是外资、合资还是国企、民企,追求利润无可厚非,但企业都有一个更大的责任,就是社会责任。既能满足世界第二航空大国的生物燃料需求,又可节能降耗减排,充分利用数量惊人、潜在危险极大的“地沟油”,是企业在创新中承担社会责任的范例,值得政府和社会大力支持。

作者: 紫语城池    时间: 2014-8-22 10:20
【名言的泛化:“鸡汤”与“鸡血”】
在微博与微信等自媒体中有一个有趣的现象,就是各种不同风格的段子的流行。这其实有规律性,历久弥新的名言正好适合自媒体的短小精悍的要求。此外人们生活压力大,事情繁多,而这些段子有的是对人生的感悟,有的是反思,有的针砭时弊或发出追问,也有对纠结的宽解,对困扰的解惑。这些其实都很对当下年轻人的心思,大家不仅喜欢阅读,还往往用转发的方式加以传播。这是“微文化”的一个典型表征。社会有需求,公众也喜闻乐见,这种现象还会持续下去。

  现在也出现名言泛化现象,出现“鸡汤”和“鸡血”泛滥的现象。其中有两种情况值得关注:

  一是对名人名言的过度消费和利用。有些段子其实并没有多少深刻的感悟,但由于是名人所说,也平添一些魅力。但另外一种现象更值得注意,即打着名人的旗号给人打“鸡血”。有些偏激的言论或消极的表达,一旦有了名人背书,这些价值观本来错位、思想方法简单的言论往往成了不易的“真理”。这些话语在特定的语境中启人思考,但若随意放大,片面性就凸显出来。如“青春是说走就走的旅行”,这说法本来有相当的合理性,但把它极端化,变成年轻人可以莽撞,不顾具体环境做夸张离谱事情的辩护,就出现了负面含义。还有如“只有偏执狂才能生存”,当然在具体语境中有深刻哲理,但有些年轻人片面理解这个说法,把它变成自己走极端的借口。这些话语在网络流行,某种程度上也刺激了一些“名人”,为博取更大名声,获得更多追捧而把话说得越来越极端,以致自己也把持不住理性态度和客观立场,编出更多非理性文字。

  二是干脆编造名言,附会给一些名人。有些段子手和营销账号为引人注目,投一些尚不成熟的年轻人之所好,把自己凭空编造的一些言论附会给名人。这些言论里“鸡汤”和“鸡血”都有,但“鸡血”更多。一些激烈的,甚至有些反社会的言论,被硬安在一些在主流社会中的活跃媒体和社会名人身上。这些言论有时一旦被附会给某个名人,就会一直发酵,即使本人辟谣否认,但互联网传播的弥散性使得这些话还会一再地冒出来,又被转发和传播。这些言论往往就是情绪宣泄,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用短小文字渲染负面情绪。

  这些“鸡汤”和“鸡血”往往在网络中流传极广。鸡汤如果货真价实,喝了起码没有什么坏处。但如果是用鸡精调制有时也会有害,而打“鸡血”追求强刺激,就会对社会和个人则危害严重。

  名人名言给我们正面启悟,但盲信名人名言,被“鸡汤”和“鸡血”牵着走,决非好事。如何理解名人名言,还需从生活实际出发,有更多理性判断和明智选择

作者: 紫语城池    时间: 2014-8-22 10:21
【面对医闹,警察该出手就要出手 】
不论医患纠纷的责任该如何界定,只要“医闹”实施围堵打砸、非法拘禁、伤害医护人员等行为,就应果断出手,坚决制止,依法严惩,以儆效尤。

  据报道,8月21日,岳阳市二人民医院200多名医务人员在医院门诊楼前静坐,抗议“医闹”暴力伤医的行为。据介绍,此前一天,该院收治了一名被捅伤的男性患者,但该患者后来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为此挟持接诊医生,欲扭送至死者遗体前下跪,更打砸办公室,封堵急诊科和门诊部大楼。

  这类事件一再发生,已到了见怪不怪的地步,倘非医务人员主动站出来表达诉求,恐怕未必会溅起多少“水花”。

  之所以如此,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一种危险的“示范效应”:出于息事宁人的惯性思维,或对“维稳”的片面认识,一些地方的政府和公安机关对“医闹”的过激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慷他人、国家之慨,在责任尚不明确的情况下,就用抚恤、补偿、促使医护人员或医院道歉等措施应对、敷衍。

  医患纠纷的存在是客观的,但解决医患纠纷的唯一途径,只能是循正当、合法途径诉讼或协商解决,而不是用非法、乃至暴力手段,去胁迫他人接受自己未必合理合法的“解决方案”。

  世界上本就没有包治百病的神医、神药,也仍然有许多疑难杂症或致命伤患,是即便医生、医院竭尽心力也无力回天的。倘一遇到这种情况就不分青红皂白诉诸“医闹”,试问今后还有什么人敢从事医护工作?

  退一万步,即便某个医患纠纷,责任的确在医院或具体医护工作者,那也只能通过合法手段、程序追究当事人、当事机构责任。砸医院、打医生、损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是不论任何理由都不容于法律、道德的野蛮、恶劣行为,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

  正因为长期以来,许多地方政府、公安部门对“医闹”行为不敢依法整治,对其过激、暴力行为怯于制止、处罚,甚至姑息迁就,敷衍塞责。这才让一些人产生“会哭孩子有奶喝,只有‘医闹’才管用”、“闹越大好处越多”,和“即便闹大了也不会有什么处分后果”等错误意识,从而刺激、鼓励更多人投入到“医闹”行列中。

  针对“医闹”尤其是暴力“医闹”,地方政府和公安机关不应再抱着“花钱买平安”的错误思想,而应建立起专业、透明、科学、公正的医患纠纷仲裁体系,该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该怎么处罚就怎么处罚。避免在责任未明、调查尚未展开情况下,就去责令“赔偿”、“谢罪”,更不能纵容、姑息“医闹”们以任何理由对医护人员限制人身自由、施加人身伤害和侮辱的行径。

  有关方面还应“一码归一码”,严格区分医疗责任和“医闹”过激暴力行为间的关系,不论医患纠纷的责任该如何界定,只要“医闹”实施围堵打砸、非法拘禁、伤害医护人员等行为,就应果断出手,坚决制止,依法严惩,以儆效尤。惟有以“医闹违法必究”的示范效应取代“不管谁的责任,闹大了就有好处”的示范效应,暴力“医闹”的汹汹势头,才有望得到根本性的遏制。



作者: 紫语城池    时间: 2014-8-22 10:25
【政府重大决策要经得起法治考量 】
广西近日公布重新修订的《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明确指出,“一府两院”对本行政区域内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应当由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擅作决定,本级人大可依法撤销。这一规定引起许多网民的关注和肯定。

    2007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明确指出,各级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同级人民政府的决定和命令。但在公众看来,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各级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并不多见,“撤销”同级政府重大决定很多人可能“闻所未闻”。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已经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监督职能,各级人大常委会应当坚决贯彻实施。否则,法治构架顶层设计的严密就会因落实乏力被架空,进而导致一些政府机关依法行政意识逐步淡化。

    有些人可能认为,重大事项都要经过同级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会影响决策效率。殊不知,决策一言堂、领导“拍脑袋”定大事表面看虽然“高效”,但结果往往事与愿违。例如,近些年,一些地方政府一纸红头文件下发就“半夜鸡叫限车牌”的做法让群众怨声载道。而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有关领导就曾明确表示,根据《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限牌与否,最终决定权不在市政府,而在同级人大常委会。这样的规定是2013年修订相关条例时专门针对“一夜限牌”现象特别增加的,目的就是要保证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由此可见,政府、两院的重大事项经过同级人大常委会讨论再决定,可以使决策更加科学,更容易获得民众的认同,充分保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程序正义。

    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要深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各级政府不但要敬畏法律,还要切实界定好哪些是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走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程序。一旦“一府两院”擅作决定,同级人大常委会要敢于依法发声,不当“老好人”,这样科学的顶层设计才能不沦为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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