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江门市质监局选调公务员3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江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拟公开选调3名公务员,其中财务岗位、稽查执法岗位及特种设备岗位各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广东省内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
二、选调条件
(一)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大学本科(含)学历及学士(含)学位。
2.现任科员,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3.录用为公务员后工作满3年以上,即2014年9月30日(含)以前录用。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养,品行端正,工作表现优秀。
5.符合拟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职位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选调范围:
1.选调对象不得具有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须回避情形。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3日至11月30日。(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哟~)
3.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三路48号市质监局910室人事监察科;0750-3286209,3286205。
4.资格审核。报考者本人持相关报名材料:报名表用A4纸双面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计划生育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近期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3张,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所需证明材料等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程序。
(二)考试。考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先笔试后面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主要考察综合素质,包括计划组织、调查研究、人际沟通、公文写作能力等,以及岗位所需其他知识。
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以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考察方式采取到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谈话、查阅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
(四)体检:根据考察情况,统一组织拟选调人选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选调资格。
四、公示及转任
市质监局综合考试情况、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选调人员,并在江门市质监局网站进行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经市质监局党组研究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