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福建省厦门市召开的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了我国重点城市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情况。
根据住建部信息,我国先行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46个重点城市均已启动垃圾分类工作;其中厦门、杭州等12个城市已有垃圾分类地方法规或政府规章;有24个城市已出台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其他城市也有望于今年年底出台相关方案。而江西省、辽宁省、江苏省、北京市则出台了垃圾分类的省级实施方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倪虹:每个公民从垃圾分类这些小事做起,像过马路守红绿灯一样,来培养我们文明素质高的这样一个公民,为我们建设现代化的强国提供这样一个保证。
按照部署,到2020年,全国各城市将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基本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公共机构普遍实行垃圾分类,先行试点的46个城市将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到2035年,全国各城市将全面建立垃圾分类制度。
来源:央视网
【延伸参考阅读】
(1)从根本上说,垃圾分类的效果如何,主要取决于市民的素质。如果上升到公共道德层面,则“垃圾分类”堪称一种“比较高的道德要求”。垃圾分类的管理和理念在一些国家早已非常成熟和深入人心,倘若我们拿来借鉴,不难发现,国外发达国家都有国民素质决定的公共道德作为有力支撑。我们的现实窘境是,不少人连一些最基本的公共道德还坚持不了,行人乱穿马路、机动车红灯照闯之类,都是各地全方位的存在。因此,如果把“垃圾分类”单纯地当作一个“孤立的事情”来看,就不大可能达到预期的效果。从这个角度看,我们一方面需要媒体加强“环保公益宣传”,另一方面在中小学课程体系中就应该添加“环保课程”,从小就树立市面的环保意识。
(2)我们可以构建“相对严格的”、“公众参与制定”的“垃圾管理措施”,规定清晰每天“排放”废弃物的类别之后,在全社会范围内持续推行。在推进过程中,对那些粗心大意的人、对那些有心违反的人,处以一定的提醒和警告,以加深其“垃圾分类印象”,甚至鼓励其成为“小区垃圾分类志愿者”。
(3)从国外的经验看,我们不能等所有的设施都配套了,再来提倡垃圾分类,居民意识和习惯的培养绝不是一天两天就可以完全改变的。只有调动全社会的参与,全程管好垃圾才是解决垃圾问题的必由之路。每个单位、每个人应担负起责任和义务,提倡垃圾分类、从源头做好垃圾减量。
(4)现阶段,分类垃圾箱上只有简单的图片标识,没有文字介绍,如果增加“可回收”、“不可回收”的文字介绍将更加清楚明了。垃圾分类不但体现了一个人、一个国家的素质,它对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也产生着至关重要的影响。所以在“图片标识”角度,相关的管理部门需要动更多的“心思”。
(5)垃圾分类,首先要把垃圾正确地扔进垃圾筒。人们虽然有了垃圾分类的意识,可很多人其实不懂如何分类,大多数人并不能清楚地判断,哪些东西是可回收的,哪些东西是不可回收的。看看大街上的分类垃圾筒,可燃垃圾中充斥着塑料袋,不可燃垃圾里也混入了果皮。这样还是乱扔,跟没有分类还是没有区别,因此要想把垃圾分类做好,首先得把规则弄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让大家知道。对此,媒体在公益广告的“设计环节”要更为“专业”,要能引导市面对“垃圾种类”做出正确的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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