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名额和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7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8名,具体遴选名额及职位信息等详见《大渡口区2018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二、遴选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遴选对象及职务层次
1.公务员职位面向重庆市范围内(不含大渡口区)在编在岗的行政编制公务员进行公开遴选;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职位面向重庆市范围内(不含大渡口区)在编在岗的行政编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人员进行公开遴选;
3.遴选的职务层次为主任科员及其以下,无科级非领导职数的单位遴选职位为科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3.符合在现区县(自治县)、部门或单位最低服务年限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须在现单位工作2年以上;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具备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名称统一参考《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7.须经所在单位(有主管单位的为主管单位)及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同意;
8.须在报名前取得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必须在报名开始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试用期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法律、法规及党纪、政纪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工作经历、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最低服务年限、现单位工作年限以及取得学历学位和职业资格证(书)时间等截止时间均为2018年5月(含5月),按照整月计算。有不连续工作经历的,仍按照此原则累计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年龄按照“对年对月对日”计算,如要求“30周岁以下”的是指1987年5月16日(含5月16日)以后出生的;要求“35周岁以下”的是指1982年5月16日(含5月16日)以后出生的;要求“40周岁以下”的是指1977年5月16日(含5月16日)以后出生的。
三、遴选程序
(一)网上报名
1.诚信报考。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并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资格初审。报考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大渡口区2018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一览表》、《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科目考试大纲(附件3)等,慎重选择拟报考职位。报考时,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在遴选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诚信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或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提交申请。遴选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上午9:30至5月17日下午5:00(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哟~)。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
http://183.64.107.107:6606/ddk2018/index.php?zsdwid=23按照规定流程、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根据拟报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自身实际情况,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请仔细阅读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上传的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3.资格初审。网上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未能审核通过的,视为报名未通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8年5月18日下午5: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2018年5月18日下午5:00至5月19日下午5:00期间,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再修改。
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4.打印报名信息表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妥善保存,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5.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于2018年5月31日上午9:30至6月2日下午5: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未及时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考试
考试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均实行100分制。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结果若出现小数,则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
报名通过人数与各职位遴选名额比例须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拟遴选名额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遴选名额。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综合知识测试》,分值为100分。《综合知识测试》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在2018年6月2日上午统一组织。另有加试要求的,加试科目为《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分值为100分,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在6月2日下午统一组织。《综合知识测试》主要测试内容为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主要测试内容可参考《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科目考试大纲。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测试》成绩;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测试》成绩+《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2。
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笔试成绩的查询时间和地点请留意笔试当天考场内的黑板公告。同时,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将通过电话告知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现场资格审查相关事宜,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2.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与各职位遴选名额比例为3:1。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分数相同者同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含递补时间):2018年6月19日至6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大渡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大渡口区文体路126号区行政中心308室)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的《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填报职位后应
及时下载并打印《报名信息表》,表的格式不得改动;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职位
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须加盖相关职位所要求的相应单位公章)、职位要求取得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能证明本人身份的公务员录用文件或公务员登
记表复印件;
委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代办人须持考生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现场资格审查材料进行审查。
请按时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查。未按规定的时间、
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现场资格审查出现缺额的,其缺额由遴选机关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分数相同者同时进入面试。递补轮次由区人力社保局商遴选机关确定。经递补未达到面试规定比例的,由区人力社保局商遴选机关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
对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下一遴选程序无故放弃的人员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面试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对于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指标比例达不到2:1的职位,考生的《综合知识测试》成绩应达到本次遴选考试所有考生《综合知识测试》的平均成绩方能进入面试,并且面试成绩还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遴选下一环节。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018年6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所有考生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大渡口区行政中心一楼大厅公示,考生也可登录“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进行查询。
(三)体检
体检为等额体检,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所报职位及遴选指标数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并列进入体检)。进入体检环节者,需在体检前(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向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出具加盖公章的同意调出证明原件(同意调出证明式样与面试成绩一并在“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若逾期未提供的,则视作自动放弃遴选资格。体检参照《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4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等有规定实施。体检医院按照《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和《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4〕11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遴选单位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四)考察
考察为等额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则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组织进行,遴选单位要认真制定考察标准和工作方案,将考察有关事宜书面通知考察人选,并及时与被考察人所在单位进行沟通。考察重点为德、能、勤、绩、廉、岗位匹配度、政治业务素质等。考察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察结果为基本合格及其以下等次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若在体检或考察阶段出现缺额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的其他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轮次由区人力社保局商遴选机关确定。如递补人选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来确定,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则同时列为差额考察人选。
(五)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考察合格的拟遴选人员,确定后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汇总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报请大渡口区人事联席工作会议审议通过后办理转任手续。
四、纪律要求
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犯者,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本公告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68912151。
大渡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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