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阳江市纪委监委选调公务员4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阳江市纪委监委拟在全市党政机关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4名,安排在市纪委监委机关或市委巡察机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员基本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身份(选调人员需要符合相关调动规定)。 2.中共党员,政治素质过硬,党性观念强,品行端正,敢于担当,热爱纪检监察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无违纪违法行为记录,身心健康。 3.现任科员级及以下职务,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1月1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法学、计算机、审计、会计、侦查、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纪检监察系统内不限专业。) 5.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满足转任要求。 (二)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以及调入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其他人员,不列入选调范围。
二、选调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 4.现场报名地址:广东省阳江市东风二路60号 阳江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联系人:冯品超,联系电话:0662-3322136) (二)资格审查 笔试前进行初审,面试前进行复审。复审要求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现单位任职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的复印件到阳江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进行审核。 (三)考试 1.笔试。初审合格者,进行笔试;初审不符合要求的,不另行通知。 2.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以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参加面试须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按考试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均按百分制折算)从高到低以1:2的比例确定8名差额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五)调动和任命。根据综合测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选调人选,办理转任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三、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笔试、面试等有关事宜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 2.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3.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四、其他事项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阳江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中共阳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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