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宁夏吴忠市直党群机关选调11人公告
为建立健全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有序流动,进一步改善市直党群机关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吴忠市市直及辖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吴党办发〔2013〕12号),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市直党群机关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名额
本次共有6个市直机关,面向全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参公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层次工作人员11名。具体职位和名额如下:
1.吴忠市委办公室工作人员5名;
2.吴忠市直机关工委工作人员2名;
3.吴忠市委党史研究室工作人员1名(参公事业单位);
4.共青团吴忠市委员会工作人员1名(参公群团);
5.吴忠市妇联工作人员1名(参公群团);
6.吴忠市残疾人联合会工作人员1名(参公群团)。
二、选调对象和范围
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符合条件的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众团体机关工作人员(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进行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基本条件和资格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2.新录用公务员服务期满5年(计算时间截至2018年8月31日,含试用期);
3.通过调任、换届选举、军队转业等形式进入公务员队伍或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后进行登记的人员,必须具有5年以上本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选调职位表》(见附件1)中相关要求为准;
6.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需要回避的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其他情形的。
四、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5日上午(星期一)8:30至2月9日下午(星期五)18:00(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哟~)。
2.报名地点:县(市、区)报名人员到所属县(市、区)委组织部报名,市直部门(单位)报名人员直接到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市行政中心905室)报名。报名截止后,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将报名表、统计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统一送市委组织部。
3.报名程序:
(1)征求单位意见。报考前必须征求本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同意后方可报考,并填写《吴忠市直党群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可在吴忠党建网(
http://www.wzhdj.gov.cn)下载,A4纸双面打印后贴照片(一式三份),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在《报名表》上盖章,否则不得报考。
(2)每位报名人员限报1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各职位相关的专业要求,可参阅《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开选调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试行)》。
(3)报名时须另交本人近期红底一寸正面免冠照2张(含电子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附干部档案专项审核表复印件(盖查档专用章)。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先进行资格初审,后由吴忠市委组织部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以改报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
(三)笔试
1.笔试报名人数与选调名额的最低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选调名额或取消职位。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满分为100分。
3.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理论素养、公文写作、政策法规水平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4.笔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考察对象人数与选调职位人数不超过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对象在适当范围内公布。
(四)组织考察
1.选调部门(单位)依据职位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将考察结果进行量化。考察参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宁组发〔2015〕44号)执行。
2.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资历量化、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
3.考察工作结束后,考察组在综合分析评价的基础上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评分,并计算出每个考察对象的综合得分。具体计算方法为:综合得分=笔试成绩×60%+考察组评分×40%。
4.各选调机关(单位)确定拟选调人选后,将确定的拟选调人选报市委组织部研究。经考察后认为确无合适人选的,选调职位可以空缺。
(五)试用、办理相关手续
1.试用。拟选调人选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后,借调试用期为半年。借调试用期间,所在县(市、区)及部门不得对借调试用人员的岗位和职级进行调整。
2.办理手续。试用期满,对借调试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返回原工作岗位。
中共吴忠市委组织部 吴忠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