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吉林省吉林市河道管理处竞争性选拔人员6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及中共吉林市委组织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吉市人社联字〔2016〕6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吉林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吉林市河道管理处(市清水绿带河道环境管理处)公开竞争性选拔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吉林市河道管理处(市清水绿带河道环境管理处)为隶属于吉林市水利局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组织制定、实施吉林市城区河道防洪、整治建设和综合开发利用规划;负责吉林市城区涉河建设项目方案审查及工程施工的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实施城区河道清障计划方案,承担河道堤防滩地水面管理和堤防工程的维修养护工作;负责城区段河道采砂规划、审查、管理;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法查处城区段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行为;负责城区清水绿带河道环境区的保护和管理;承担全市河长制信息采集、技术统计、协调保障等服务性工作职责。
二、报名条件
(一)吉林市市直及所辖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且已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应聘人员服务年限和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18年1月25日为准;
(二)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表1;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报考时,需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三、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本次选拔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8年2月5日至2月7日(工作时间:8∶30至16∶30)(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哟~)。
(二)报名地点。吉林市水利局人事处(吉林市北京路161号,市水利局316室)。
(三)报名需提供材料。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审查需提供本人毕业证书、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吉林市河道管理处(市清水绿带河道环境管理处)公开竞争性选拔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表2)、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如需要进行笔试的应聘者,需补缴笔试考务费35元,进入面试考生补缴面试考务费80元。
(四)资格审查。在现场报名的同时由吉林市水利局人事处和吉林市河道管理处(市清水绿带河道环境管理处)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如在选拔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参与竞争性选拔资格。
(五)选拔考试。本次选拔不设开考比例,笔试不设及格线,面试及格线为60分。考试工作由水利局组织实施。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超过1∶30(不含1∶30)的,需要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在1∶3比例范围内,有多人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不计入总成绩。报名实际人数达不到1∶30比例的岗位,按报名实际人数直接进入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应聘者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六)组织考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由吉林市水利局、吉林市河道管理处(市清水绿带河道环境管理处)组成考察组,对拟聘用人员德才条件、工作业绩、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形成考察结论。
(七)讨论决定。召开吉林市水利局党组会议,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形成拟聘用人选决定。
(九)聘用。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吉林市水利局人事处,0432-64831332。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