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省地税系统遴选公务员公告(27人)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组通〔2013〕41号),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地税系统公开遴选27名公务员到州(市)地方税务局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职位及人数
省地税系统9个州(市)地税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共设25个遴选职位,遴选27人,其中:
玉溪市、怒江州2个州(市)地税局面向本州(市)各级国家机关(含中央、省派驻本州(市)的各级国家机关)遴选设置职位4个遴选4人。分别是:玉溪市地税局机关遴选职位3个遴选3人,怒江州地税局机关遴选职位1个遴选1人。详见《云南省地税系统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一)》(附件1)。
怒江州、昭通市等8个州(市)地税局面向本州(市)地税系统遴选设置职位21个遴选23人,分别为:怒江州地税局机关遴选职位3个遴选3人,昭通市地税局机关遴选职位2个遴选3人,普洱市地税局机关遴选职位2个遴选2人,西双版纳州地税局机关遴选职位2个遴选2人,大理州地税局机关遴选职位5个遴选5人,德宏州地税局机关遴选职位1个遴选2人,丽江市地税局机关遴选职位3个遴选3人,迪庆州地税局机关遴选职位3个遴选3人。详见《云南省地税系统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二)》(附件2)。
以上25个职位均在担任科员职务的公务员中遴选。
二、遴选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8日);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不含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身体健康;
6.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职位要求
除以上基本条件外,各遴选职位的具体要求详见《云南省地税系统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一)》(附件1)《云南省地税系统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二)》(附件2)。
三、遴选程序、方法及步骤
(一)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
每人限报1个职位,每个遴选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符合遴选条件人员经所在单位(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下同)同意后,本人如实填写《XX州(市)地税局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一式三份,由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报名时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以下资料(请按以下顺序装订):
(1)报名登记表3份;
(2)身份证、毕业证、《公务员登记表》清晰复印件各1份;
(3)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
(4)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基层工作经历及公务员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
所有复印件须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经办人注明“与原件相符、经办人、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1日至2017年10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哟~)
报名地点:遴选职位所在州(市)地方税务局机 关的人事部门。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能到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可委托他人持相关材料到现场代为报名(代为报名人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和报名人员亲笔书写的委托书)。
2.资格审查
遴选州(市)地方税务局人事部门对报考本州(市)地方税务局机关职位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云南省地方税务局网站公示3天。
(二)遴选综合成绩产生
遴选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成绩组成。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保留2位小数。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由省地税局牵头,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素质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云南省地方税务局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由遴选公务员的各州(市)地方税务局分别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云南省地方税务局网站公布。
3.经历业绩评价。经历业绩评价由遴选公务员的各州(市)地方税务局分别组织实施。主要评价报考人员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励情况、职位匹配程度等。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按每个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人选。经历业绩评价标准附后(附件4、附件5),成绩在云南省地方税务局网站公布。
(三)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由遴选公务员的各州(市)地方税务局分别组织实施,按考察程序和要求,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职位遴选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若确定考察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考察。考察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从进入该遴选职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经历业绩评价。
(四)公示和办理遴选手续
遴选公务员的各州(市)地方税务局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遴选人员名单,经省地方税务局审核研究后,在云南省地方税务局网站、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