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湖南省直机关遴选公务员笔试真题答案解析 第一大题(20 分) 给定材料: 1、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条文和某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规定; 2、某县居民被周边A 公司施工噪音影响,向该县环保局投诉,环保局下达处罚决定书,予以罚款处理,而A 公司拖延到一年以后才缴纳,根据规定,该公司在3 个月内没缴罚金要处以1 到3 倍罚款,且环保局也没有继续追究;后群众向县检察院举报环保局不作为,包庇违法企业,检察院受理并对环保局进行调查,查实后向市法院提起公益诉讼,环保局在收到法院传票后上报相关处理材料并催缴罚款,检察院认为达到教育目的,就向市法院提出撤诉,法院批准县法院的撤诉要求。 问题: 1、该材料中的环境公益诉讼有什么意义? 【参考答案】 1、充分体现了依法治国在“四个全面”战略的实践应用价值。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中,明确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这表明,行政公益诉讼是符合中央的精神和未来法治发展的方向。 2、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有利于促进政府改善环境质量。通过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有利于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积极作为。 3、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有利于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提高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守法意识。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目的,就是要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事,打造“法治政府”。 4、有利于公正执法,排除行政执法外部干扰。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推行,在一定程度上,行政执法机关也可以以此为“尚方宝剑”来抵挡一些不听话的企业和干扰的官员。 2、关于该案的审判,从法律的角度你认为存在哪些问题? 【参考答案】 法院审判该案可能存在的问题: 1、罚金及滞纳金的缴纳问题,《行政处罚法》规定,逾期未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总额加收百分之三的滞纳金,但最多不超过1倍。因此,该环保局应该最多收取2 倍的罚款的金额,而不是3 倍。 2、被告——环保局的法定代表人是否到场。按照新《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单位成为被告,法定代表人应该到场。 3、证据的争论焦点。环保局如何出示已经警告过相关企业了不存在不作为,该点会成为法庭上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并且要责成环保局对不处罚原因作出具体的说明。 4、检察院的撤诉。检察院进行的是公益诉讼,不可轻易撤诉。 第二大题(25 分) 【给定材料】 第一段资料:某市是一个农业大市,农业、农村发展水平一般,A 市地理上主要有湖区和山区,当地青壮年比较少。 第二段资料:介绍乡镇合并后人员分流难度比较大,后面大概是介绍山地林地耕地以及农业产业基本情况。 问题:乡镇行政区域合并存在的机遇和挑战,并提出完善对策。(25 分) 【参考答案】 机遇:乡镇行政区域合并是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减轻农民负担的重大举措。有利于整合资源,集约发展,壮大地方经济;有利于区域统筹,进一步增强基层组织的服务功能;有利于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群众收入;有利于减少重复建设,减轻农民负担;有利于县、乡开展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挑战:可能带来行政管理的不连续性;可能会使基层社会管理难度加大;可能会使人员分流、固定资产及债务处理等难题更加凸显;可能会使被并乡镇办事不太方便。 对策:注重顶层设计,规划先行;注重资源整合,加大资金投入;注重多方协调,谋求共同利益;注重以人为本,服务为民。 【真题解析】 考生特别注意了,此道题目着重考察了考生的概括归纳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与公务员考试的申论类似。中央针对主任科员以下的遴选基本都已经使用申论材料题,由于这种题型不只是考察政策水平和写作能力,而是考察考生的言语理解、概括归纳、综合分析、解决问题、事务工作、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这是未来省公务员遴选考试的出题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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