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参公单位选调工作人员6名公告
金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金华市就业管理服务局是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6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市范围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二、选调对象、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二)综合性岗位: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计算至2017年10月31日),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财会岗位: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会计工作经历(时间计算至2017年10月31日),大专以上学历,会计学、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三)年龄35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五)身体健康;
(六)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2.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单位、人数及岗位
选调单位为局属参公单位: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名,其中财务岗位1名、综合性岗位1名;市就业管理服务局4名,均为综合性岗位。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办法: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填写《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www.jhlss.gov.cn或金华人才网
http://www.jhrcsc.com下载),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财会岗位还需提供职称证书)、获奖荣誉证书(均需原件及复印件);任职文件、近五年年度考核等次材料(原件确有困难的,必须由任免单位出具证明并加盖印章);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张(照片背面书写本人姓名)。报名人员在报名前应征得本单位同意,并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2.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3日——2017年11月17日(上午8:30一下午17:30)(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哟~)
3.报名地点: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金华市政府主楼8楼837室)。
(二)资格审查。由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报名的资
格条件,对报名参加选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
(三)量化考核。根据量化考核评价指标,对学历、工作经历(财会职称)、现任职务、年度考核及荣誉情况等予以量分。
(四)组织比选。1.综合性岗位。主要考察参加公开选调人员履职所需的能力水平。比选方式包括量化考核、笔试和面试。根据量化考核50%、笔试50%计算成绩,按1:3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后,按量化考核20%、笔试40%、面试40%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2.财会岗位。主要考察参加公开选调人员岗位实际履职能力。比选方式包括考核量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及面试。根据量化考核5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50%计算成绩,按1:3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后,按量化考核2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40%、面试40%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五)考察及体检。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听取所在单位意见、民主评议、考察谈话等。考察结束后,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
1.考察对象必须在考察结束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选调的
书面意见,逾期未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选调名额,不再递补:(1)本人提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2)体检不合格的;
(3)公示期内有反映影响选调问题,并查有实据的。
(六)研究决定。综合比选成绩、考察及体检情况,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拟选调人选。
(七)公示。对拟选调人员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金华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转任手续。
五、其他事项
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考察、体检等事项另行通知。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