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疆霍城县纪委监委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6名公告 为建设高素质的执纪干部队伍,根据霍城县纪委监委工作需要,经请示霍城县委同意,霍城县拟在伊犁州直范围内开展霍城县纪委监委机关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伊犁州直八县三市党和国家机关的正式在编在岗干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干部)编制。 二、遴选岗位 霍城县纪委监委机关干部(科员职位),共 6 名,具体职位详见《2018年霍城县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三、遴选条件 (一)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品行端正、业务精干、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具有5年县市及以下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日。 (三)大学本科(全日制)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热爱纪检监察事业,具备岗位需要的能力素质,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公文写作及材料处理能力。 (五)具有纪检、公安、检察、法院、财务、审计等工作经历的干部优先考虑。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日。身体健康,能够胜任高强度工作。 (七)参加工作转正定级后,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八)因违纪给予党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遴选方式 (一)单位推荐。本县各乡镇(中心)可根据实际进行推荐1-3名。州直八县三市及本县县直各部门推荐名额不限。 (二)个人自荐。州直八县三市党的国家机关凡是符合以上关于身份、编制、年龄和遴选条件的干部,均可报名参加。 五、遴选程序 公开遴选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确定人选、公示、办理调动和任职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通过霍城县党政协同网在全县范围内下发文件。同时在伊犁州党建网、“霍城零距离”、微信公众号以及霍城县媒体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本县范围内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干部均可通过个人自荐、组织推荐(需经本人同意)方式进行报名。单位推荐表、个人自荐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于2018年4月20日前一并报霍城县纪委监委组宣部(霍城县人民检察院二楼201室)。 州直其他县市的报名人员推荐表、自荐表由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后以电子版的形式通过hcxjjwxjs@163.com邮箱报送。 报名时间:2018年4月1日—4月20日(20天)(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哟~)。 2.资格审查。由霍城县纪委监委和霍城县委组织部组成的遴选办公室对推荐和自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录对象。凡是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严肃追责问责。 外县市推荐或自荐人员,请于4月1日-4月20日携带身份证、毕业证、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登记表)或录用文件复印件一份,到霍城县纪委监委201室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笔试时间拟定为2018年4月28日(周六)早上10:30,笔试地点设在县委党校。 (四)面试考察。面试考察人选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为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考察人选。需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了解情况,查阅考察对象的干部档案,必要时,可进行延伸考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研究选用。根据总成绩和政审情况,由霍城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遴选干部人员名单。 (六)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对遴选干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有举报反映的,待调查核实后再作处理。 六、有关要求 1.本县各乡镇(中心)、县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支持此次遴选工作,全力做好推荐和自荐工作,在严格人选把关的同时,不得出现设置条件、阻挠自荐等情况。 2.州直八县三市及本县各乡镇(中心)、县直各部门在推荐人选时应充分考察干部日常工作表现,要充分听取推荐人员单位主要领导、中层或负责人的意见。少数民族同志应具备较强的双语表达能力,能够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公文处理。 3.州直八县三市纪委监委及本县各乡镇(中心)、县直部门、纪检组要对推荐人选、自荐人员遵守政治纪律和反分裂斗争纪律、个人廉洁自律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并提供书面审查意见。 联系人: 周元杰(霍城县纪委监委监委委员、组宣部部长)姚颖 (霍城县纪委监委组宣部干部) 联系电话:0999-7783605 13309992689 18139229877
中共霍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霍城县监察委员会 中共霍城县委组织部 中共霍城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霍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