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 福建、云南、河南发布省考公告 火速围观! 福建省招2471人
以下是公告原文 ▽▽▽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福建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福建省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工作,计划录用247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3年3月8日至2001年3月8日期间出生),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职位要求的为准;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 具有良好的品行;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 具备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报考资格的情形: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的; 3.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 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 考录后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以及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 6.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 录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 8. 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 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但在报名之后、录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的,取消其考录资格。 (三)专门职位 下列人员可以报考专门职位: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19年9月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我省报考者;由福建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服役期满,符合此次招考相关规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四)起止时间 本次招考,服务基层项目考生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日;全日制非定向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或辅修证书的时限可放宽至2019年12月31日。其他未经公告的与时限有关条件,截止时间均为2019年3月8日;需计算年限的,开始时间均为相关经历生效的第一天,截止时间均为2019年3月8日,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 (一)查询 报考者可于2019年3月8日后登录福建考录网,通过《福建省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职位表》查询职位信息,通过《福建省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查询招考职位相关条件的政策解释、考录规则以及报名注意事项等。 (二)缴费、报名 报考者应在2019 年3月8日9:00至3月14日17:00登录福建考录网,提交个人信息并缴纳报名费。(小军师面试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课程咨询QQ34067356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 本次考试在各设区市政府所在地设置考场,报考者(包括加考公安基础知识的考生)可自行选择在任一考区参加考试;报考需要加试其他专业科目的职位,只能选择福州考区参加考试。 (三)查询初审结果 报考者可在缴费成功次日起的两个工作日后,登录福建考录网查询初审结果。每个考生只能成功报考1个职位,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它职位。 (四)申诉审核 2019年3月11日上午9:00—3月18日下午17:00,报考者与招录单位沟通后,对“专业资格不符”结论仍有异议的,可及时通过福建考录网“申诉通道”申请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裁定。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于2019年4月10日9:00—4月19日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一)笔试 4月20日上午0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4月20日下午14:00—16:30《申论》 4月21日上午09:00—11:00《公安基础知识》(公安系统执法勤务类职位) 报考者可于2019年5月24日后通过福建考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全省最低合格线。 少数民族报考者报考少数民族自治乡机关、各级政府民族事务部门或专门面向“少数民族”招考的职位,可以按照所报考职位公共科目总分的10%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在笔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录单位的隶属关系与设区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云南省招3470人 以下是公告原文 ▽▽▽ 为满足云南省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 云南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云南省2019 年度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 周岁以上、35 周岁以下(具体岗位年龄要求详见招考简章);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报考选调生岗位的,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 应具备相应的选调条件,详见《云南省2019 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不得报考。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被辞退未满5 年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二、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信息网(gwyks.ynhrss.gov.cn,以下简称“专题信息网”)届时将提供访问链接。报名主要环节有:注册和报名、报名资格审查、网上缴费、招录计划裁减、准考证打印等。 报考选调生岗位的,须填写《云南省2019 年选调生报名推荐表》,经学校根据选调条件进行审核推荐并盖章后,方可参加网络报名。 (一)注册和报名 时间:2019年3月15日9:00至3月20日18:00。报考人员通过“专题信息网”链接登录报名(小军师面试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课程咨询QQ34067356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 系统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填写各项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每人只能申请一个报考岗位。 报考人员须仔细核对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照片,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复审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招考岗位发布在“专题信息网”。 (二)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采用计算机审查与人工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由计算机根据报名信息对照岗位需求,判定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 当计算机无法判定时(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填写 为“未纳入专业目录中专业”或“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关资质”等),提交审查单位进行人工审查,审查单位须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提出审查意见。 报考人员须根据提交报考申请时限及审查时间安排,及时提交报考申请。逾期未审的报考人员,请直接联系审查单位,审查单位联系方式可在“专题信息网”查询。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任何修改。资格审查贯穿于考录工作全过程,无论哪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与招录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考录资格。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19年3月16日9:00至3月22日18:00。报名费40 元/科,通过网上银行缴纳,不设现 场收费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减免考试报名费用(详见“专题信息网”发布的问题解答等说明材料)。各岗位缴费人数于次日在“专题信息网”公布。 (四)招录计划裁减 受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缴费人数与招录人数之比未达3:1 的,将根据缴费人数相应地裁减招录人数,裁减后仍无法达到比例的,取消岗位招考。 (五)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 2019 年 4月16 日9:00 至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笔试及后续各考录环节均须出具身份证及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 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含选调生和报考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人员)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报考公安执法勤务类岗位的考生还需进行专业测试。 (二)笔试时间 2019年4 月20 日: 上午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2019 年4 月21 日: 上午09:00—11:00 公安执法勤务类岗位专业测试
河南省招7478人 以下是公告原文 ▽▽▽ 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近期将组织实施全省2019年统一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录用计划 全省共计划录用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478人。具体招考单位、拟录用人数及有关要求等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至2001年3月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我省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文化程度报考。 8.具备拟录用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类别和专业方面的要求,可参考附件2。 (二)其他条件 1.招考职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执行《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的规定。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2019年3月。在基层工作之后参加全日制学习的,全日制学习时间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2.招考职位要求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人员须是我省大学生村干部或我省招募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3.招考职位要求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考人员须是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满5年的我省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考的职位。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三、信息发布及咨询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 www.ha.hrss.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com)为本次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省公务员主管部门通过以上网站发布招考公告及与本次考试录用工作有关的信息和事项。 各省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机关(单位)通过本地、本单位的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发布考录工作各环节的相关信息。各地和省直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及咨询电话,见附件3。 四、报名办法和有关要求 (一)网络报名 本次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程序包括提交报名申请、查询初审结果、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4个环节,其中,提交报名申请、查询初审结果两个环节,均通过河南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两个环节,报考省直机关(单位)的,通过河南人事考试网进行;报考省辖市以下职位的,通过相关省辖市的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进行;报考省属监狱的,通过相关监狱所在的省辖市专用网站进行。具体按以下要求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于2019年 3月11日9:00至 3月 15日17:30,(小军师面试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课程咨询QQ34067356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点击“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填写并保存报名申请。报名申请保存后,报名系统会自动生成并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并将违纪违规事实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 2.查询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3月18日9:00至3月20日17:30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3月18日9:00至3月19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3月19日17:30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3.报名确认 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3月28日9:00至3月 31日17:30前,首先登录对应网站上传本人照片。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要求原照片必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照片上传成功后方可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人员须自备使用本人姓名的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 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于4月15日9:00至4月20日14:30,登录报名确认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二)每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机关(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录工作中必须一致。 (三)各招考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5:1。国家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的乡镇(不含城关镇)职位,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可放宽到3:1。其他地处偏远、条件艰苦、贫困人口较多的乡镇职位,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也可放宽到3:1。达不到以上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职位的拟录用人数直至取消职位。 核减或取消的拟录用职位情况,在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上统一公布。 对拟录用职位被取消的,有关省辖市和省直机关(单位)于4月3日前通知报考人员重新选报其他职位。 重新选报职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考人员于4月5日17:30前到相关省辖市或省直机关(单位),填写《河南省2019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重新选报职位报名表》(附件4)。重新选报职位时,报考人员须提交缴费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拟重新选报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不得再报考已公布取消的职位。 未按要求重新选报职位的,视为自愿放弃,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四)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经当地考试机构审核确认,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其中,报考省直机关(单位)职位的,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于3月28日9:00至3月29日17:30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郑州市顺河路32号)办理免缴费用手续。报考省辖市以下职位的,办理免缴费用手续的时间和办法由各地确定。 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 (五)提交报名申请时遇到相关技术问题,请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0371-66321991 66321973(省人事考试中心)。 招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和初审、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等方面的具体问题,请报考人员拨打有关省辖市、省直机关(单位)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实行分类分级考试办法,对县级以上机关(单位)的职位和乡镇机关职位分别命制试题。 笔试时间为4月20日,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16:30申论。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2.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还要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公安专业科目满分为100分。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4月21日9:00—11:00。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公安专业科目成绩×30%。 3. 笔试考试范围参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和《2019年度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4. 笔试考点分别设在省直和省辖市政府所在地,具体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 5.笔试结束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于6月20日前公布,应试人员可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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