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注定是“基层治理”之年。聚焦基层治理之困,求解基层治理之策。基层治理话题热度不断高涨,直接促成了部分中央文件的出台。“基层治理”这一概念,也正式进入中央文件,成为治国理政的重要考量。 靶点一:督查检查频繁 在深化改革进程中,上级有关部门的督查检查无疑是保障各项政策落实的重要手段,但一段时间以来,各项督查检查过多过频,且形式主义严重,耗费基层干部大量时间精力,滋长了“脱实向虚”的不良风气,广大基层干部啧有烦言。下有所呼,上有所应。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提出督查检查考核“瘦身减负”,一系列明确规定在基层干部群众中反响热烈。时下,各地或紧急叫停过频的督查检查,或细化措施减轻基层迎检负担,遏制这一突出问题。 “近期下来督查检查的人确实比以前少了。”有基层干部在为“松绑减负”点赞的同时还呼吁,要防止督查检查过多过频现象“改头换面”。西部某乡镇干部向透露,有的督查检查组换了“马甲”改叫“督导组”“调研组”,部分地区接受“督导”“调研”的任务依然很重。有的督查检查仍然“重形式轻内容”。“有时候为了迎检,全员空岗去巡逻,老百姓来办事找不到人。”有的督查检查全凭“印象分、感情分”。“最多的一天,我们乡镇来了12个检查组,每次都要主要领导陪同,不然就是不重视,将会影响考评结果。”广西一名乡镇干部说。基层干部期待执行中央文件要“不打折扣,落到实处”,期盼中央着力整治部分地方督查检查的种种“套路”:督查检查标准不明确,不同时间段有不同标准,不同级别有不同标准,甚至检查人不同标准也不同;自由裁量空间大,导致基层干部无所适从,往往一项工作不得不反复整改。有扶贫工作人员反映,脱贫摘帽检查,国家级别的标准锁定在“两不愁三保障”上,但到省级就增加了很多其他指标。一名乡党委书记说,同是第三方检查,省里的标准就比国家标准繁琐很多,也机械教条很多。“最怕督查检查的人不了解情况,还带着抓政绩的想法下来督查检查,觉得没查出问题就是暗访不到位。”江苏淮安某副乡长说。有的主管领导甚至明确给督查组同志表示“查不出问题,就是督查组本身有问题”。如何纠正走偏的督查检查思维,让基层干部摆脱高压作业、干活憋屈的心理状态,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靶点二:问责滥用 “问责已属于家常便饭,让对工作付出大量心血的干部气馁甚至寒心。”一名石漠化山区县乡党委书记告诉记者,当地出台规定:凡是出现一个贫困家庭孩子辍学,无论什么原因,整村不能脱贫摘帽,扶贫干部要被问责。工作中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是应该的,但不少地方出现的问责滥用现象,成为基层干部的心病。基层干部普遍反映,现在的问责状态是“下面一颗钉,上面千把锤。随时可能挨一锤,就是不知谁先锤”。针对问责滥用泛化,中办《通知》明确提出,不能简单以问责代替整改,也不能简单搞终身问责。各地也在采取积极行动整治滥用问责的不良倾向,鼓励广大干部敢于担当作为。湖北探索建立问责分析研判机制,对干部的失误错误深入客观地分析认定;浙江创新干部管理机制,为改革者护航,为担当者担当;湖南专门出台相关文件,制定细致措施,及时为受诬告被问责干部正名。虽然各地已初步发力制止问责滥用,但花样繁多的问责“招数”,仍如悬在基层干部头顶之剑,让他们如履薄冰。属地问责,基层干部抱怨最多。“属地管理是个筐,什么都往里面装。”西部某地一名街道工作人员说,上级对当地乡镇街道的年终考核中,有重要指标31项,几乎都与属地责任有关。“基层对很多工作既没有审批权、执法权,又无能力去落实,一旦出了问题却要属地负责。”“事前无法参与,事后却要负责任,于法于情都不妥。”这种以“属地管理”的名义将许多上级职能部门的工作压给基层的做法,让乡镇街道颇为不满。 基层干部认为,不能为应付上级或平息舆论,选择“事情出了,总得有人担责”的方式问责,一出事就“多处分几个干部”;不能简单以问责数量衡量整治效果,“泛化问责”;不能不管整改问题、促进工作,纯粹“找茬”。问责的震慑力来自公信力,而公信力建立在事实、依据、程序等都经得起推敲的基础之上。基层干部期盼,执纪问责要做到公道正派,杜绝凭领导喜好随意问责。要严格依照问责条例和其他有关党内法规的要求,深入调查、仔细核实,正确区分问题性质,严格决策和审批程序。同时他们呼吁,不能过度依赖问责来推动工作,应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建设,真正让容错纠错机制落地,为基层干部创业干事“撑腰鼓劲”。 ( 如果你看后喜欢,请还可登录喜马拉雅搜索“公考与遴选热点押题之逆袭解析”找我的主页,欢迎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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