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2019年面向全国拟调公务员计划公告
为拓宽用人渠道,充实我区干部队伍,我区30个单位计划面向全国范围商调公务员共50名。现将2019年拟调公务员计划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调范围 在编在岗公务员,不含聘任制公务员。 二、拟调职位及职数 本次共拟调50个职数,共50名科员。各拟调单位、职位、人数、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湛江市坡头区2019年各单位拟调公务员计划表》。 三、拟调条件 1.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专升本)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入职后须驻村工作一年; 5.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能力和资格条件。 公务员工作时间和年龄计算截至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 四、报名程序及步骤 报名人员到拟调单位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一个职位,详见附件1计划表。报名时间:2019年7月10日-2019年7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遴选课程咨询QQ857118361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的附件2《湛江市坡头区拟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2.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背面写上名字); 3.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包括最高全日制学历和现有学历); 拟调人员须对本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拟调资格。 坡头区公务员局监督电话:0759-3950219 湛江市坡头区公务员局 2019年7月6日
佛山市高明区2019年集中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加强高明区公务员队伍建设,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转任的有关规定,佛山市高明区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一批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数量 本次选调共有62个职位,计划选调公务员70名。各选调单位、职位、人数、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全国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中符合报名条件且已经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人员,不含聘任制公务员。本区公务员不列为本次选调对象。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4.本科学历年龄一般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2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一般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2日以后出生)。个别职位对年龄另有要求的,以职位表要求为准; 5.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公务员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选调职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在取得全日制学历毕业证前的工作经历),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公务员登记、职务、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1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曾受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因健康原因影响正常工作的; 4.未满服务年限或尚未达到转任的其他限制性规定要求的; 5.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选调公告统一在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政务网、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组织部政务网和“高明区委组织部”、“高明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 本次选调考试采取网络报名并通过电子邮件同时向选调单位递交材料的报考方式,报考人员须登录“佛山市高明区招考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由此点击进入),并经过“网上申报资料”和“单位资格审查”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选调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报考人员要践行诚信报考、诚信考试。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1.网上报名。佛山市高明区2019年集中选调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7月5日9:00至2019年7月15日17:30(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遴选课程咨询QQ857118361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考生在上述时间登录“佛山市高明区招考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情况,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资料填写完整后打印报名表。 2.提交报名材料。报考人员在完成网上提交报考申请后,应在2019年7月16日17:30前通过电子邮箱提交材料的方式,将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现任职务证明、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及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提交到选调单位进行资格审查。邮件名称须按“职位代码+姓名”格式命名,报考选调单位的初步资格审查材料提交邮箱详见职位表(附件1)。 3.选调单位初步资格审查。初步资格审查时间为2019年7月5日9:00至7月17日17:30。 4.报名结果查询。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报考单位初步资格审查的,未经原报考单位同意,不能改报其他职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职位。 (二)考试。 本次考试设开考比例,审查通过报考人数大于职位录用人数的,方可开考。 本次考试由面试、专业测试、笔试等环节组成。一般职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加考专业测试的职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20%+专业测试×20%+笔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专业测试、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面试、笔试等具体事项安排届时在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政务网、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组织部政务网以及“高明区委组织部”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请考生留意。 (三)体检。 总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当天,体检对象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对其公务员身份确认的证明(盖章原件)以及同意报考本次选调职位的证明(盖章原件),若不能提供,则取消体检资格。选调机关组织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转任。体检费用由选调机关承担。 (四)考察。 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选调机关派出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并审查考察对象人事档案。 (五)公示与转任。 根据体检情况、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转任人选。名单在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组织部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六)递补。 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的考生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放弃体检、考察、选调资格的,以及公示中发现存在影响转任的情况导致职位空缺的,相应职位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由选调机关研究决定。 (七)服务年限。 成功转任后,要求在本区服务满5年方可调动,个别职位另有要求的,以职位表要求为准。 五、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选调过程中,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 (三)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 (四)各选调机关拥有职位要求的最终解释权。 (五)确定调入的公务员,拟任职务职级均为职位表所列职务职级。如在原单位任职务职级高于职位表职务职级的,需自愿放弃原任职务职级。 (六)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组织部拥有对本公告内容的最终解释权。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组织部 2019年7月1日
鹤山市2019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吸纳更多的党政机关优秀人才,鹤山市2019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数量 鹤山市本次选调共20个职位,计划选调公务员24名。具体职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选调对象 全国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并已经进行公务员登记的科员(聘任制公务员除外)。鹤山市公务员不列为本次选调对象。 三、选调条件 (一)政治坚定、作风正派、道德品行端正,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年龄条件(详见附件1);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曾受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受处分期间、立案期间;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5.未满服务年限或尚未达到转任的其他限制性规定要求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通过网络报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选调报名邮箱”(详见附件1),邮件名称请注明“选调单位+姓名+手机号”。 2.报名资料: (1)填写《鹤山市2019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文件名统一为“选调单位+姓名+手机号”,word文档和pdf格式(个人签名)各一份; (2)提交相关资料证明的扫描件: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根据岗位要求需提供的工作经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资料。 (3)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必须一致,必须按要求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如果提供虚假信息或瞒报相关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3、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7月10日24:00截止,超过截止时间报名的无效,根据电子邮件发出的时间核准(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遴选课程咨询QQ857118361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 4、资格初审: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一般在收到电子邮件后3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短信通知报考人员。经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不得改报其他职位;初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7月10日24:00前可改报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应确保个人联系电话准确有效,并保持畅通。本次选调的职位设置开考比例(详见附件1),如该职位报考人数不达开考比例,将相应减少选调人数或取消该职位的选调。 (二)考试和测试 本次考试由笔试、面试两个环节组成。笔试后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不计算得分。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并按各职位拟选调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比例的,则该职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全部参加面试。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其他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 在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各职位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中共鹤山市委组织部组织进行,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调入。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将在体检当天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作为考察对象。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鹤山市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境外学历学位者需提供教育部认证证明); 4.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从业经历证明等。 (五)考察 由中共鹤山市委组织部组织各选调单位对体检和资格复审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将在体检结果公布后的规定期限内完成,如果因为考生方面的因素造成逾期的,视作考生自动弃权。考察不通过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公示与调入 根据考察结果研究决定拟调入人选,在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eshan.gov.cn/)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有关程序办理公务员调入手续。商调工作将在考察结束后的规定期限内完成,如果因为考生方面的因素造成逾期的,视作考生自动弃权,并终止商调程序。 (七)递补 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则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也不会向考生收取费用,请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三)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 (四)确定调入的公务员,拟任职位均为职位表所列职务; (五)咨询电话:0750-8830030; (六)中共鹤山市委组织部对本次选调拥有最终解释权。 中共鹤山市委组织部 2019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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