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绵阳市招生自考办选调3人公告
绵阳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绵阳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绵阳市招生自考办)是正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绵阳市人社局、绵阳市教体局同意,现面向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pta.gov.cn、绵阳教育体育网www.my-edu.net和绵阳招生考试网[url=http://www.zszk.ne]www.zszk.ne[/url]上发布):
一、选调岗位
绵阳市招生自考办管理九级职员。
主要工作职责:试卷安全保密值夜班(24小时),试卷(保密材料)搬运,招生考试信息安全与管理,服务器安全与管理,网络安全与管理,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其他工作等。
二、选调范围
全省范围内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身份人员除外,具有公务员或参公身份人员选调后不再保留公务员或参公身份)。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顾全大局、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实绩突出;
(二)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及信息管理能力;
(三)截至报名截止之日,应当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其中:从乡镇调入的新录用人员应当在乡镇工作满5年,通过定向考录等优惠政策新录用人员,应当在乡镇工作满8年);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或相关相近专业;
(五)男性,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近3年的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七)无精神疾病,身体健康;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曾受党内警告、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
5.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的;
8.参加各类国家教育统一考试有舞弊行为记录的;在诚信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哟~)
联系人:王建修
联系电话:0816-2362053、0816-2366931。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绵阳市招生自考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扫描件,此表要求本人用签字笔或毛笔填写,否则,为不合格;
(2)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同时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到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结果》打印出来,并上交扫描件;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审批表》或《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扫描件;
(5)近3年年度考核表扫描件;
(6)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电子文档;
(7)近期5寸生活照2张(不同场景),均为电子文档。
注:所有扫描件均须为彩色扫描件(PDF格式),且内容清晰。每一项的提交材料如有多页的,请按照时间顺序扫描成一个文档。提交材料文件名为:编号(与序号一致)+内容+姓名。如:(2)身份证(张晓川)
(二)考试
1.考试工作由绵阳市招生自考办负责组织。
2.考试分笔试、计算机操作考试、面试。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可以参加考试。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计算机操作考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照30%、30%、40%折合计算入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参加考试的人员,其笔试、计算机操作考试、面试按折合计算的总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选调。
3.考试时间、地点:待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文字表达能力考核,计算机操作考试内容待定,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
5.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带上《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考察
绵阳市招生自考办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
依据笔试、计算机操作考试、面试折合计算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到考生所在单位实地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工作作风、为民服务意识和廉洁从政等方面的内容。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选调对象承担。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将根据考察情况进行递补。
(五)公示
绵阳市招生自考办根据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的人员,并在绵阳市招生自考办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绵阳市招生自考办按照规定程序报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监督
选调工作在绵阳市教体局的指导、监督下,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
本公告由绵阳市招生自考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