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刘良恒 半月谈 10月25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最近印发《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进一步激发干部崇尚实干、攻坚克难的责任担当,大幅度压缩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数量,针对县乡村和厂矿企业学校的事项要减少50%以上。 近年来,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不断加强,激励鞭策的“指挥棒”作用发挥明显,有力督促地方刮骨疗毒、铁腕治疴,解决了很多长期存在的问题。但督查检查在实际运用中也出现了一些跑偏情况。突出表现在:督查检查考核名目繁多、频率过高、多头重复、重留痕轻实绩,基层应接不暇、不堪重负,要求松绑减负的呼声很高。 地方公务员一年中约200天在准备、迎接、陪同检查;一个检查组还没走,另一个又来了;督查组中午11点才到乡镇,11点半就要回县城……近年来媒体披露的有关督查检查考核的种种奇葩案例并不鲜见。这不仅不利于基层正常开展工作,也损害了党群关系和政府公信力。 督查检查考核过滥,本质上还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祟。少数部门和地方把督查检查考核“指挥棒”视作权力工具,名义上是督促地方抓落实改作风,实际上不顾基层实际情况,逼得基层疲于应对;甚至极少数部门还盘算着自己的“小九九”,以督查检查考核之名行以权谋私之实,谋求“权力变现”或者利益寻租。 针对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滥,此次中办《通知》提出要从源头抓起。除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和依法依规开展的督查检查考核外,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不得自行设置以地方党委和政府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考核项目,不得在部门文件中自行规定全国性督查检查考核事项,确需开展的要一事一报。 为严格控制频次,中央要求加强总量控制和计划管理。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原则上每年搞一次综合性督查检查考核,同类事项可合并进行,涉及多部门的联合组团下去。同时,实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拟开展的涉及地方党委和政府以及本系统全国性的业务督查检查考核事项,要按归口管理原则,年初分别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研究审核,由中央办公厅统一报党中央审批,以年度计划的形式印发执行。省区市开展的全省性督查检查考核也要制定年度计划。 一系列新要求、新举措顺应了基层期盼和呼声,为饱受督查检查考核之苦的基层干部群众减了负、松了绑,所以这项新政就像一剂“强心针”、一场“及时雨”。各地干部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一分布置,九分落实。对于督查检查“瘦身”的目标,必须依照中央要求不折不扣地抓落实。应加强对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计划管理和监督实施,开展专项清理行动,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决撤销形式主义、劳民伤财、虚头巴脑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清理后保留的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可以公开的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执行到位,严防反弹回潮。 针对督查检查考核衍生的种种形式主义,要不断增强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科学合理设置指标,体现差异化要求,避免“一刀切”“一锅煮”。不能一味要求基层填表格报材料,不能工作刚安排就督查检查、刚部署就进行考核。 督查检查不是目的,而是手段。要强化督查检查考核结果分析运用,对督查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以适当方式进行反馈,加强督促整改,不能简单以问责代替整改。中办《通知》提出,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优化第三方评估,提高督查检查考核的质量和效率。 值得注意的是,在督查检查考核“瘦身减负”之后,基层群众也存在不少担忧。有的人担心上级对基层的督查检查考核数量减少了,力度也会减小,不利于基层改进工作和作风;有的人担心基层不作为、缓作为、“为官不为”等情况重新反弹。 当前正处于打好三大攻坚战的关键时期,时间紧,任务重,工作压力大,还有很多难关要攻克、不少“硬骨头”要啃。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要切实提升基层政府行政效能,在继续完善督查检查考核的同时,激励各级党员干部主动担当,各级党委政府积极作为。 要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考评导向。如果“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或者“会工作不如会汇报”、“干得好不会汇报得好”,势必会让基层党员干部失望寒心。因此,对政治坚定、奋发有为的干部要褒奖和鼓励,对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要警示和惩戒。 为基层减负,并非放松甚至“放纵”基层干部,而是让他们突出重围,摆脱不必要的干扰和层层加码的重压,更好地凝神聚力,实干在一方,扎根在基层。解放基层干部,不仅要解放他们疲于奔命的身心,更需要解放他们干事创业的热情、担当作为的动力,造就大批推动中央精神、国家政策落地生根的奋斗者和实干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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