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淮安市市级机关和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畅通市直单位与县乡基层、行政机关与事业单位之间人员的横向与纵向交流渠道,促进干部队伍资源的合理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江苏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江苏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职位和计划 详见《2019年淮安市市级机关和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对象和条件 1、对象 本次公开遴选(选调)面向全市各级机关和参照管理机关(单位)中已完成公务员(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工作人员进行。部分乡科级副职职位,范围扩大至事业单位管理岗和专技岗人员(具体对象范围详见职位表)。 中央和省级机关驻淮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上述要求的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同意后也可报名参加。 2、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应达到在单位的最低服务或工作年限,其中,2015年以后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选调生在乡镇(街道)工作不少于3年。 (3)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报考乡科级副职职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其他职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全日制学历为大专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报考乡科级副职职位的,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机关公务员和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须现任乡科级副职职务,或任一级科员(含套转前的科员)以上职级满3年。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须现任八级职员,或任九级职员满3年。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须现聘用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且满2年,或现聘用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上述任职资历界定办法仅适用于本次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 (9)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江苏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报考职位其他条件。 年龄、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31日。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正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工作,按照发布简章、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与适岗评价、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与体检、公示与调动等7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简章: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在淮安党建网、淮安人事考试网等媒体上发布简章。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根据职位要求和提示自行上网填写有关信息和表格。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且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并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人员必须保证所填各项信息均如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用人单位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并联系报考人员,进一步提供身份、学历及报名表中所填其他内容的佐证材料,必要时可联系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对报名表所填内容进行认定。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应说明理由;对信息填报不全的,应注明需补充的内容。 报考人员报名后,应及时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规定时间内,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职位计划录用人数和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数比例达1:3的,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职位计划。减少职位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准考证由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7月11日9:00-7月17日16:00(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哟~联系小军师遴选课程咨询QQ857118361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 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7月11日9:00-7月17日20:00; 补报名时间: 2019年7月18日9:00-16: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年7月18日-7月19日。 (三)笔试与适岗评价 1、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不指定考试范围。 笔试时间为2019年7月20日(星期六)上午,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职位计划1:8的比例,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适岗评价人选(不足比例要求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2、适岗评价。采取百分制量化考评方式,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适岗评价由市委组织部组织专家依据考生填报的有关表格和提供的佐证材料进行评分,专家不与考生见面,主要从所学专业、工作履历、实践历练和岗位实绩等方面考评岗位匹配度。 (四)资格复审 按照笔试成绩折算百分制后占40%,适岗评价成绩占60%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不足比例要求的,按实有人数确定),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职位所需其他条件佐证资料的原件,同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县区的须根据人事管理权限加盖县区组织或人社部门印章,市直单位的须加盖单位党组(党委)印章。其中,公务员(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需提供公务员(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盖印章);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需提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备案表复印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盖印章)。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即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由市委组织部在淮安党建网、淮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五)面试 在市委组织部统一指导下,由各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与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职位计划1:2的比例,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差额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各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用人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度。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备案表等材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组要如实撰写考察报告。用人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按职位计划1:1的比例集体研究确定体检人选,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批。若用人单位党组(党委)经研究认为考察人选均不符合要求的,须向市委组织部书面报告和说明。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确定。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由相应体检医院作出并负责解释。 (七)公示与调动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淮安党建网、淮安人事考试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使用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调动、调任手续。 在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中出现计划缺额时,由用人单位党组(党委)确定是否按该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并报市委组织部批准。每个职位只能递补一次。 四、招考政策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网址 (一)招考政策咨询 市委组织部:83941813 (二)网络技术咨询 市人事考试中心:83671403、83668563 (三)监督举报电话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89668811、83605951 (四)信息发布网址 五、本简章由中共淮安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淮安市委组织部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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