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面向全国!2019年湖南省娄底市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0名公告。 报名时间:9月30日8:00至10月20日17:30; 2. 面向全国!海口市委深改办、海口市江东开发办公室公开选调3名科级干部公告。 报名时间:10月14日8:00至10月18日16:00; 3.面向全国!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公开选聘9名工作人员。 报名时间:9月25日9:00至10月11日7:00; 2019年湖南省娄底市面向全国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把各方面的优秀人才集聚到娄底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事业中来,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 面向全国 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与计划 本次共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00名,其中公开选调公务员3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5名。具体见《2019年湖南省娄底市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2019年湖南省娄底市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2)。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公开选调公务员 1.报名范围 全国各级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登记的人员。 2.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3)正科级以下职务,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 (4)全日制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6)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7)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 报名范围 全国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含工勤技能岗位人员)。 2. 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2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3)全日制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4)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其他事项 1. 本公告所称“以上”“以下”“以后”均包含本数,工作经历均以公告之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尚在新录用(聘用)试用期内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9月30日8:00至10月20日17:30 (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 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遴选课程咨询QQ857118361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rsj.hnloudi.gov.cn/)进行网上报名。 2. 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报考人员注册时提供的个人信息,对报考职位(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自动审查。对网上报名系统不能完全自动审查的职位(岗位)条件,报考人员应详细咨询娄底市委组织部或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后,再自行确定报考职位(岗位)。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公告和职位(岗位)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岗位)报名,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责任自负。 (二)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19年10月28日8:00至10月30日17:30自行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选调职位(岗位)报考人数与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得小于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研究可降低比例或核减选调计划。 四、笔试 (一)笔试内容 公开选调公务员:笔试测试综合能力素质,主要为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分值100分。 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测试综合能力素质,主要为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分值100分。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由娄底市委组织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2019年11月2日上午,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五、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加试专业能力测试,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综合文秘岗位加试材料写作,由娄底市委组织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在笔试当天下午进行,分值100分。 六、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报考资料等情况,经查实后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一)公开选调公务员 1. 《2019年湖南省娄底市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3)一式两份; 2. 两张近期本人1寸蓝底免冠照片; 3. 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复印件; 4. 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 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及复印件; 6. 归国留学人员需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 7. 自愿放弃原职级承诺书。 (二)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 《2019年娄底市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4)一式两份; 2. 两张近期本人1寸蓝底免冠照片; 3. 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复印件; 4. 报考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提交由人社部门备案的聘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可证明身份的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报考人员为公务员的,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 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及复印件; 6. 归国留学人员需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 复印件均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由本人签名。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七、面试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有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笔试成绩6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40%的比例合成笔试综合成绩,根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数与职位(岗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研究可降低比例或核减选调计划。 (二)面试内容 面试由娄底市委组织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分值100分。 八、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有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笔试综合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有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笔试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笔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笔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九、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为1:1。 体检由娄底市委组织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用人单位根据职位(岗位)要求,审查考察对象 “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基本信息,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必要时,应对相关问题作出专题说明。 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职位(岗位)空缺,不进行递补。 十、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 娄底市委组织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正式确定为选调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其他 (一)本次选调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本次选调的外省人员,可按规定申请三年公租房,租金由用人单位负责。 (三)市外来娄底参加考试的人员按统一标准,由娄底市用人单位发放交通食宿补助。 (四)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五)政策咨询电话。公开选调公务员:0738-8317042(娄底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0738-8216065(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考务咨询电话:0738-8312396,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5563013。 (六)本公告由娄底市委组织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海口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海口市江东开发办公室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中共海口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海口市江东开发办公室 面向全 国 公开选调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其中包括1名科长(正科级),2名副科长(副科级)。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1.科长岗位选调条件: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乡科正职领导职务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乡科正职领导人员。(不含聘任制公务员) 2.副科长岗位选调条件: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乡科副职领导职务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乡科副职领导职务人员。(不含聘任制公务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文字功底扎实、综合研究能力强。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且各学习阶段均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5.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2年以上(含2年)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含2年)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应符合在本级机关(本单位)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计算截止时间至2019年8月31日)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的经历,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在省级及以下所属企业和事业单位(非参公)、中央所属企业和事业单位(非参公)的二级及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选调对象中有自贸区(港)建设工作经验的优先录取。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 通过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后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报名时间:自2019年10月14日8:00起至10月18日16:00止 (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 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遴选课程咨询QQ857118361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 。具体步骤和要求如下: 2.报名需提供材料:⑴报名表(报名表可通过海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kou.gov.cn下载);⑵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⑶学历、学位证书;⑷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单位公章;⑸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电子版)。 (三)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19年10月18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统将于2019年10月18日16时准时关闭,2019年10月18日12时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2. 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职位的比例不低于5∶1方可进行考试,未达到比例,相应减少选调计划人数。如选调计划人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5∶1的,取消该职位考试。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于2019年10月23日9:00后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中共海口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海口市江东开发办公室联系解决。 (五)笔试 笔试分为笔试1和笔试2,笔试科目每科分值为10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方法如下:笔试成绩=笔试1×50%+笔试2×50% 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法律水平、执纪执法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拟定于2019年11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六)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职位数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按考察对象人数与选调职位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报考同一职位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笔试成绩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 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情况,了解考察对象的群众公认度以及在关键时刻重大考验、急难险重工作方面的担当意识,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工作经历、年度考核等情况,对《报名表》、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报名资料的原件进行复核。 对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在接到体检通知2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的考生,取消考察资格。体检合格考生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的,需及时提出书面申请,以便今后存档备查。若在考察过程中发现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造假并经查属实的,报领导同意后,取消该考生资格,且向考生所在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由上述情况产生的空缺名额按该职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并组织体检和考察。 (八)会议研究决定与公示 用人单位综合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选,并在海口市政府门户网站、南海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选调手续。 (九)任职试用 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由用人单位集体研究决定选调人员的岗位分配。选调人员实行任职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的人事、工资关系仍在原单位保留。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者,仍回原单位工作。 咨询电话:中共海口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海口市江东开发办公室0898-68607267 中共海口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海口市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海口市江东开发办公室 2019年9月27日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2019年度第三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是市属的综合性农业科研机构,成立于1960年。下设作物育种栽培研究所、林木果树研究所、设施园艺研究所、食用菌研究所、畜牧兽医研究所、生态环境保护研究所、农业科技信息研究所(数字农业工程与技术研究中心)、生物技术研究所、农产品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上海市农业生物基因中心等10个研究机构,1个综合服务中心和1个综合试验站。拥有17个国家级和部级科技创新平台和成果转化平台,8个市级科技平台。全院现有在职职工838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81名,国家及地方领军人才16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科技人员335名(研究员117名),硕、博士576名(博士282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71名,拥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形成了粮油作物种质创新与推广应用、园艺作物新品种选育与高效栽培、食用菌种质创制与产业化技术、畜禽新品种选育与健康养殖、生态农业与植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与保鲜加工技术、农业生物技术与资源评价利用、现代农业经济与数字农业技术等八大优势学科(领域);与30多个国家或地区开展科技交流和合作研究;科技服务立足上海、辐射长三角,服务全国,在上海和全国各地建有新品种和技术示范基地170余个。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我院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 一、招聘岗位、职数、职位说明及招聘对象条件见附件一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0日。应届毕业生没有居住证要求。对从外省市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紧缺急需的专业人才,可不受本市居住证满1年的限制。 二、招聘方法 1、报名 2、资格审查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各研究所根据收到的报名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面试考核通知。 3、考核方式 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书面答题等多种方式进行。 4、体检与考察 通过考核确定拟录用人员,我院统一组织体检。同时组织考察,考察拟录用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5、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再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花老师 联系电话: 021-62206968,62201730。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 2019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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