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招录公务员2747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9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2747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第1日)。其中: 报考地(州、市)及以上机关职位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报考县(市、区)及以下机关职位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 报考地(州、市)及以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含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 7.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新疆12所本科院校符合条件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经所在高校党组织推荐,可报考选调生。 报考条件详见《职位表》(附件1)。 专门面向新疆户籍(生源)或当地户籍(生源)的职位,驻疆部队现役军人、新疆县乡各类国家工作人员、援疆干部的配偶和子女可视同关系人工作所在地(受援地)户籍;在新疆服务的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8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6个月及以上)可视同服务所在地户籍。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录用后因故取消公务员录用资格未满3年的人员; 8.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务员服务期内辞职未满3年的人员; 9.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二、时间安排 (一)报名、缴费时间 报名时间:3月25日10︰30—3月31日18︰30(小军师面试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课程咨询QQ34067356免费领取笔试、面试后备考资料)。 缴费时间:3月26日10︰30-4月1日18︰30 报名、缴费方法:按照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公务员考录报名、缴费有关要求进行。 (二)笔试时间(各科目笔试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4月20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申论》 4月21日《公安专业科目》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础知识》 (三)笔试成绩公布时间: 5月下旬 (四)资格审查、面试等后续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三、考录程序 考录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 笔试之后,选调生考录程序单独进行。 公示前,各环节出现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根据实际需要,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适时组织补充招录工作。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职位专业要求的依据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详见附件2)。 报考人员须按照毕业证注明的专业名称,对应国家教育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查询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条件的职位报考。 凡职位有专业设置的,报考人员须自行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目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9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政策解读》(附件3)相关专业审核标准,选择符合自身所学专业要求的职位报考。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理解审核标准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审核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择职位进行报考。 每名报考人员只有一次报名机会,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 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须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并按要求登录网站修改或确认信息。 (2)现场报名。现场报名要求附后(附件4)。 2.相关费用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公务员考试录用主要费用包括: (1)报名费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复印件),经笔试所在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办理减免部分笔试费用的手续。 (2)面试费40元,由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笔试 1.公共科目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 公共科目具体要求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9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附件5)。 2.加试科目 (1)《公安专业科目》 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职位和法院司法警察职位加试《公安专业科目》,计入总成绩。公安专业科目具体要求见《2019年度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附件6)。 (2)《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础知识》 使用维吾尔语言文字答题的报考人员须加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础知识》,该成绩不计入笔试总成绩,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加分 对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上加10分。 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导致符合加分条件未加分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加分且入围面试的,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名。 4.考试要求 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5.笔试试卷命制 笔试试卷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维吾尔语言文字统一命制。 《申论》试卷按县(市、区)及以上机关、乡镇机关分级命制。 6.确定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其中,对自治区五、六类艰苦边远地区和南疆四地州单独划定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 经甄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无效,并视情形予以违纪违规处理。 笔试成绩公布后,入围面试的报考人员按照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按时参加资格审查、面试等程序。 不明事宜,可咨询报考职位所在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
新疆兵团招录公务员620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兵团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兵团决定组织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计划招录620名,其中:兵直机关292名,各师市公安机关32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和方法 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录条件和对象 (一)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4月30日至2001年4月30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78年4月30日至2001年4月30日期间出生); 人民警察职位年龄为30周岁以下(即1988年4月30日至2001年4月30日期间出生);要求“临床医学”专业的公安人民警察职位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6.具备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职位条件详见《2019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内地高校毕业生招录公务员职位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内地招录职位表》)。 (二)招录对象 1.内地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生)。 2.在疆服务的四项目人员(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连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兵团选派生、内地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毕业生。其中,四项目人员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8个月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6个月以上。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录范围 1.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 2.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未按规定时间到岗、录用后因故取消公务员录用资格未满3年的人员。 6.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务员服务期内辞职未满3年的人员。 7.在读的非应届研究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其中,有本《公告》附件“人民警察报考职位说明”所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三、招录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3月25日18:00—4月8日18:00。(小军师面试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课程咨询QQ34067356免费领取笔试、面试后备考资料)。 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3月25日18:00—4月9日18:00。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年4月16日—21日。 (二)笔试时间 2019年4月20日-2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公布时间: 2019年5月10日12:00 (四)后续环节时间详见兵团考试信息网(btpta.xjbt.gov.cn)公告 四、招录工作程序 招录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 (一)报名 1.职位查询 各招录部门具体招录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9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内地高校毕业生招录公务员职位汇总表》。 报考人员可于2019年3月25日以后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btpta.xjbt.gov.cn)进行查阅。 2.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btpta.xjbt.gov.cn),通过公务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2019年兵团面向内地高校毕业生招录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职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职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0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可于3月25日至4月9日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3月25日18:00-4月8日18:00,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4月8日18:00至4月9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必须在2019年4月9日18:00前完成网上缴费。 4.相关费用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公务员考试录用主要费用包括: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考试费每科40元。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上述费用均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由于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5.职位取消 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将取消招录计划,取消招录计划的职位于4月9日22:00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 6.职位改报 4月10日10:00-18:00,被取消招录职位的报考人员可申请职位改报(其他职位的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得再参与职位改报,一经发现,取消笔试资格)。申请改报的考生需将职位改报申请表(附件4)以传真的形式发送至兵团公务员局(传真号:0991-2890477)。被取消招录职位且不申请职位改报的人员,兵团人力资源考试院予以退费。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以填涂的方式答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报考人员必须使用0.5-0.7mm的黑色签字笔在专用答题纸上用汉语答题。 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执法勤务类职位的加试《公安专业科目》。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 2019年4月20日上午《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4月20日下午《申论》 4月21日上午《公安专业科目》 笔试在陕西省西安市、湖北省武汉市、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设置考点。具体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选定考试地点。 3.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由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统一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其中:对南疆第一、二、三、十四师单独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报考人员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各项科目成绩之和。 笔试成绩可于2019年5月10日12:00后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 4.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审查部门 兵直机关各招录部门负责本部门招录职位的资格复审。兵团公安局政治部负责各师市公安职位的资格复审。部分职位在资格复审环节需进行专业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资格复审 根据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核验。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报名表》等材料。 2019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书面证明(证明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可如期毕业)。 大学生村官(连官)、“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提供自治区或兵团、各地州或师市项目办出具的证明。 兵团选派生应提供师市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连队“两委”成员需要出具团场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职位要求有“二年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还需开具二年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 面试组织:兵直机关招录职位的面试由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各师市公安机关招录职位的面试由本师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低于60分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 执法勤务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面试成绩)/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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