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机关面向疆外部分省区市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及相关政策规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以下简称兵团党委宣传部)机关面向疆外部分省区市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调职位 拟选调4名副处级领导干部和5名主任科员以下工作人员,不设具体职位,在兵团党委宣传部机关各处室统筹安排职位。 二、 选调范围 (一)副处级领导干部 选调疆外部分省市县(区)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副处级或正科级满3年的干部。 (二)主任科员以下干部 选调疆外部分省市县(区)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岗在编、工作满2年的工作人员。 三、 报名条件 (一)副处级领导干部 1. 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20字好干部标准。 2. 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 3. 综合素质优良,具备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机关业务能力和敬业奉献精神。 4. 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5. 现任县处级副职职务或担任乡科级正职职务3年以上。 6.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4月3日后出生)。 7. 年度考核结果均在称职及以上等次。 8. 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主任科员以下干部 1. 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 2. 综合素质优良,具备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机关业务能力和敬业奉献精神。 3. 中共党员,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3日后出生)。 4. 年度考核结果均在称职及以上等次。 5. 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 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 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 具有《公务员法》规定的任职回避情形的。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 选调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19年4月3日至23日(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课程咨询QQ34067356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 3. 2019年4月24日至30日,由招录部门按照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由招录部门电话通知本人。 4. 进入面试环节人员需携带《报名表》原件及相关材料,到面试地点(地点另行通知)进行复审。 相关材料包括: 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属国内取得的,需同时提供网络查询页面打印件复印件;如属国外取得的,需同时提供教育部认可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③两张一寸免冠照片; ④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⑤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⑥相关任职文件复印件; ⑦中共党员证明文件。 (二)面试和体检 1. 2019年5月中旬,由招录部门组织实施面试。面试采取面谈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其中面谈占40分,主要了解个人基本情况以及来疆工作意向等;结构化面试占60分,主要测试个人素质与工作岗位匹配性。面试考官5-7人。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 招录部门组织面试人员统一进行体检,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以1:2比例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列入考察人选。 (三)考察 1. 2019年5月中下旬,根据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公开选调职位的比例为1:1。 2. 招录部门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采取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查阅被考察对象的档案材料,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 3. 考察环节出现空缺需要递补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公示 招录部门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初步人选,通过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兵团党委宣传部网站、兵团考试信息网站、兵团胡杨网站进行公示。 (五)办理调动相关手续 2019年6月,根据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按程序报批后,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已选调人员参加面试的往返交通费和进疆报到的交通费,按照同级公务员出差标准给予报销。 五、 保障政策 凡此次选调进入兵团机关工作的人员,可按照兵团党委组织部、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兵团从中央和国家机关、内地有关省份选调优秀干部的保障政策>的通知》(兵党组发〔2018〕39号)规定,享受相关保障政策。 六、 纪律监督 (一)兵团纪委监委对此次选调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二)参加选调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选调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选调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四)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由兵团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兵团党委宣传部办公室:0991-2896757, 2896488,2890591(传真) 咨询时间:北京时间10:00-19:30(除休息日) 兵团党委宣传部 2019年4月3日
中共兰州市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中共兰州市委组织部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计划选调副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10名。 二、选调范围 1.兰州市市级及以下公务员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2.中央和省属在兰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三、选调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素质好,热爱组织工作,信念坚定,公道正派,清正廉洁,遵纪守法。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有组织人事工作经历的优先,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2019年3月31日。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扎实的文字功底和理论水平,综合写作能力较强。 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6.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试用期的。 5.与兰州市委组织部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以及组织部门干部选用需要回避的其他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等步骤进行,详见“母亲河党建网”(http://www.mqh.gov.cn/)。 五、报名方法 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8日(星期一)9:00至4月12日(星期五)17:00(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课程咨询QQ34067356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 2.报名方法:登录“母亲河党建网”(http://www.mqh.gov.cn/),在“公示公告”栏下载《中共兰州市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报名信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及任免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制作成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电子文档须处理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6M以内),连同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蓝底,jpg格式,30kb以下)一起发送至邮箱:lzsw-zzbbgs@126.com。发送邮件时,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如标题格式或文档格式不符合要求,将不予审核)。 六、纪律要求 1.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准确提供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 2.公开选调工作接受市纪委第三综合派驻纪检组、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监督,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0931-1238046085118472511 咨询电话:0931-84883408425450 中共兰州市委组织部 2019年4月2日
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宣传部关于2019年面向全国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不拘一格吸纳人才,经部务会研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全国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符合遴选条件的全国范围内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职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公务员或事业编制身份;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回避的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按照国家、省、市等有关规定明确了最低服务期的人员,工作须达到规定期限;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或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纪律、司法审查,程序尚未终结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遴选岗位及名额 遴选名额共5名,具体详见附件1。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日——4月14日(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课程咨询QQ34067356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 3、报名所需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原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宣传部2019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个人学历和工作简历;主要工作业绩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名资料网上投递为电子档,资格审查为纸质档。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 (二)资格审查 区委宣传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审查时间,考生将报名所需资料原件、复印件送至现场报名处进行审核。 (三)面谈 资格审查通过后,区委宣传部另行通知面谈时间地点。 (四)考察 根据面谈结果按1:1的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根据被考察人选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确定被考察人选符合工作岗位需求后,按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员。 (五)体检 体检由区委宣传部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参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若参检人放弃体检或经体检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区委宣传部可根据需要在考察人选中递补。 (六)根据考生面谈、考察和体检情况,区委宣传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者取消遴选计划。 (七)办理调动手续 面谈、考察、体检合格即办理调动手续。 (八)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由区委宣传部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相关条款,全程接受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社会各界和干部群众的监督。 联系人:陶建生,电话:0832-2025457、13696057888; 刘澜川,电话:0832-2022583、18011201153。 四、有关情况 2015年以来区委宣传部通过人才引进、招考、遴选等方式充实了一大批来自全国各地的年轻人,单位有活力,有朝气,欢迎大家踊跃报名,若此次遴选优秀人员较多,我部也可向其他区级部门推荐。 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宣传部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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