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干事初心 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1月12日在中央党校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会上曾指出,“对定下来的工作部署,要一抓到底、善始善终。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像接力赛一样,一棒一棒接着干下去。” 就“功成不必在我”这句话,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会议、多个场合都强调过。早在主政浙江时,其评论汇编《之江新语》中有一篇《要敢于做铺垫之事》的文章,开篇道:“领导干部要以正确的政绩观为指导,抓好各项工作。‘功成不必在我’,要甘于做铺垫性的工作,甘于抓未成之事。” 习总书记反复强调的“功成不必在我”,就是提醒和要求每个领导干部在干事创业中要有大局意识、全局意识,为工作和事业尽心尽力做出最大贡献。但由于事业的重要性、艰巨性,需要一批又一批、一届又一届领导干部连续奋斗、长期作战,一抓到底,久久为功。虽然工作和事业在任职时、任期内未能实现,但只要“功成有我”便能心安理得或心满意足。这应是领导干部的崇高境界,干事创业的初心所在。 “功成不必在我”对于解决一些领导干部干事创业中存在的急于求成、急功近利的思想,具有较强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当前,我们不难发现有些干部踏上领导岗位后急于烧“三把火”,搞新动作、大动作,认为“接着干”是“吃别人剩下的馍”——索然无味,不足以显示个人的能力和水平,许多很好的、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经验做法弃之不用,而是“另辟蹊径”进行所谓的创新。诚然,创新是必要的,但也应该在继承和改革中“创新”发展。当然,对于经过论证,确实有益于造福群众、推动发展的改革创新鼓励大胆“闯”、大胆“试”,而在新的创新发展中也应注意把握“功成不必在我”的理念。 现实中,有些干部在工作和事业中容易犯“激进”或“冒进”主义,“功利心”、“政绩观”在作怪,工作急于求成,一项工作、一件事情没有经过反复“清洗”、“过滤”、“沉淀”等过程就急于实施、推广,结果在推行过程中不是出现这样的问题,就产生那样的错误,漏洞百出,有的甚至不得不暂停或放弃,劳民伤财、得不偿失,党员群众“大有意见”。 党和人民的事业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党员领导干部肩负着治国理政的重任,是党和人民事业的柱石。领导干部发挥“顶梁柱”的作用就要通盘考虑、统筹运作、运筹帷幄,最大限度的减少“失误”、“错误”,让所做的工作和事业发挥长期性、长效性的作用。虽然为鼓励干部干事创业,各级都建立了容错纠错机制,但也不能拿“容错机制”为“挡箭牌”而我行我素,盲目从事。 “功成不必在我”,体现了领导干部的思想境界、全局意识,也体现着个人的智慧和能力。其“精髓”在于有大格局、大理念、大作为、大贡献,为事业而“忘我”,为“大我”而弃“小我”。习总书记对“功成不必在我”的认识理解不可谓不高。2000年他在接受《中华儿女》杂志社记者采访时,就新官上任“三把火”,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说:“小火烧温水,常烧不断火,有时还给添点冷水,而不是烧三把火”。他在多个场合都随时随地地告诫党员干部,为民谋福利要眼界宽阔、从长计议,要有长远目标、追求长远利益。这些都需要党员干部在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深入思考、深刻体悟。 历史一再提醒和告诫我们,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是一朝一夕,几年几十年的事情,而是千秋万代的事业,需要长期延续,要有耐心耐力、持久发力。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意识和境界,党员领导干部就要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宗旨意识、强化党性锤炼;就要有“建功必定有我”的责任担当;就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就要有“不贪一时之功,不图一时之名”的实干作风。 “功成不必在我”,推动干事创业;“功成必定有我”,无愧人民事业。让我们牢固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思想境界,挽起袖子、甩开膀子“加油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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