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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纪委监委最新选调公告发布!部分不限专业、年龄放宽至40周岁(附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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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8 17:19: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广州市越秀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加大优秀中青年干部培养选拔力度,着力建立来自基层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选拔链,区纪委监委拟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职位和职位说明

二、选拔范围
选拔范围为越秀区属各党政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

三、报名条件与资格
公务员选调的资格条件需符合以下几点:
(一)中共党员;

(二)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法律、中文、计算机、行政管理、侦查、历史、哲学、财会、统计等专业;

(三)现任副科长及三、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已转正);

(四)年龄:副科长、三四级主任科员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

(六)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计算任职级时间、确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相关情况的截止时间均为2019年12月31日。

四、选拔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在“越秀区政务网”(http://www.yuexiu.gov.cn)发布公告,并通过“OA”系统发至全区各单位。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资料的电子版可通过OA系统发送到“区纪委监委办公室”账号。
2.报名材料:《越秀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并提供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与复印件,现任职务证明材料复印件、大一寸免冠蓝底彩色正面近照6张(其中3张请粘贴于报名表上)。
3.报名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83号越秀区政府机关办公大楼904室,联系人及电话:唐永红(83268600)、徐婷(83268228),传真:83268601。
4.报名时间:2020年3月3日(星期二)至3月20日(星期五)
5.资格审查:由委公选办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

(三)笔试。
1.笔试由区纪委监委组织命题,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限时15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4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2.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判断理解、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分析解决实际工作中的能力。
3.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按照3:1。面试人选名单在越秀区政务网公布。

(四)面试。
1.面试由委公选办统一组织。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6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2.面试内容:面试的主要测试考生个人的特长优势、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专业知识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3.面试由委公选办统一组织,面试考官7名,其中委班子成员5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各派1名考官。每位考官根据考生答辩的综合表现独立署名评分。面试地点设在区机关大楼。
4.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按相应比例确定考试综合成绩。

(五)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1:1确定本单位的选调人选,并组织开展考察工作。考察人选在越秀区政务网公布。

(六)按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任职。
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委班子领导集体研究,确定选调人选,先借调试用三个月,表现良好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其中已借调在为机关或派驻机构工作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各单位应从大局出发,支持干部选调工作,创造条件确保他们按时报到。

五、时间安排
此次选调工作拟从2020年3月开始,至2020年4月初完成。其中,2020年3月上旬发布公告,接受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3月中下旬开始进行笔试、面试;3月下旬进行组织考察,确定选调人选,办理转任手续。

中共广州市越秀区纪委办公室
2020年3月3日

乾安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公告

为了进一步增强乾安县纪检监察力量,持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乾安县纪委监委拟在松原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9名,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以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强作为选用纪检监察干部的第一要求。以事业心、责任感强,敢于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有较强工作能力作为选用纪检监察干部的基本要求。切实把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选拔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来。

二、选调职位及数量
乾安县纪委监委选调科员职位9名,拟统筹安排到县纪委监委机关及其派驻(派出)机构工作。其中,综合岗位4名,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职位5名。

三、选调范围
松原市各县(市、区)党政机关(含垂直管理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符合转任条件且已经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的人员。

四、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业绩突出,群众公认,有志投身纪检监察事业;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
4.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2日以后出生)。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3月2日以后出生):
(1)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的;
(2)取得国家承认的中级以上审计师、会计师证书的。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按照吉林省委组织部有关规定,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不含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不含市州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且工作时间累计2年以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6.报考综合职位的,应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报考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职位的,全日制学历应为法律、公安、财政、会计、税务、审计、金融等相关专业;
7.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在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符合到乾安县纪委监委工作的要求;
8.具有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公告所规定的“以后”、“以上”和“以下”等均包括本级或本数,有关时间计算均截至2020年2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
3.新录用人员到招录单位工作未满试用期、未满服务年限或尚未达到对转任的其他限制性规定要求的;
4.与乾安县管干部(含县委组织部代县委管理的干部)和乾安县纪委监委干部有夫妻、直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由乾安县纪委监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在松原市政府网、乾安县政府网等官方网站发布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公开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发布公告网站自行下载《乾安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后由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报名时须提供《乾安县纪委监委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与本人报名登记表的电子照片相同),并在背面注明本人姓名,带电子版(jpg格式)、近五年获得地市级以上奖励或者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公务员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公务员历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入党志愿书》复印件。上述复印件须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报名地点:乾安县纪委县监委组织部(财政局办公楼413室)。报名费用:每人90元。未按规定时间内全额交纳报名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三)资格审查。乾安县纪委监委按规定条件组织专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后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在公开选调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条件资格的,依照相关规定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四)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总分40%,面试成绩占总分60%。笔试:开考人员比例为1:5,内容为申论及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未达到选调名额比例的,相应递减选调名额。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考试各环节成绩在网上进行公示。笔试、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体检和考察。根据考试测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名单,每个岗位的差额考察人选不少于1人。(若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通过考察最终确定选调人选)考察前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选调资格,不予考察。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选调资格,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综合考试测评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经乾安县纪委常委会议讨论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松原市政府人民政府网站、乾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由乾安县纪委监委办理调入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选调资格。选调人员在选调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在此期间,不得通过公开选调、公开遴选、调任、转任等方式离开选调单位。

六、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选调资格。
2.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3.为保证干部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报名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4.本公告有未尽事宜由乾安县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438-8252122

中共乾安县纪委 乾安县监察委员会
2020年3月2日


中共桐梓县纪委 桐梓县监委 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编制)的公告

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及巡察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和编制情况,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事业人员、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选调岗位及数量
选调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及派驻纪检监察组公务员岗位8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侵权投诉中心参公管理岗位1人;县巡察服务中心事业编制岗位4人,具体职位要求见《桐梓县纪委县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管理、事业编制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选调条件
(一)选调对象需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旗帜鲜明地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忠诚、干净、担当。
2.热爱党的纪检监察及巡察工作,具有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坚持原则、保守秘密、爱岗敬业、甘于奉献、谦虚谨慎。
3.公务员必须已经进行公务员登记(或符合登记条件暂缓登记),事业人员必须具有干部身份。
4.县级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编制人员必须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乡镇(街道)公务员应具有5年及以上乡镇(街道)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应具有3年及以上乡镇(街道)服务年限,录(聘)用前在乡镇(街道)、村工作经历可合并计算。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或近期有入党意愿的同志。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7.年龄在35岁及以下(即1984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大学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财经专业、计算机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以及有纪检监察工作经历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计算机专业、有纪检监察工作经历的可放宽到大专及以上学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公务员岗位,公务员报考;参公岗位,公务员及参公人员均可报考;事业岗位,公务员(参公人员)与事业人员均可报考。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以及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审计机关审计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务(政纪)处分的;
3.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不同意报考的;
4.选调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5.失信被执行人员;
6.其他不宜从事纪检监察及巡察工作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20年2月29日至2020年3月14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周末下午2:00-5:00)

(二)报名地点:桐梓县纪委县监委干部室(307办公室)
(联系人:唐雯、周宇君,联系电话:23318528)。

(三)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选调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干部身份证明材料(如:《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表》等)复印件;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白底免冠正面二寸照片2张(含电子版)
6.以上材料(除原件外)均提供一式两份。

(四)《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2020年3月18日下午2:30-5:30;领取地点:考生报名处。

(五)资格初审
县纪委县监委干部室收到报考者提交的相关资料后,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若发现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岗位报考比例小于1:30的,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3:1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态举止等,满分为100分。面试环节考生不足2:1比例的,所有报考人员均进入考察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成绩均不带入下一环节,只作为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参考。

六、组织考察
进入考察环节人选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1:2比例确定(最高分数相同的,同时进行考察),不到1:2比例的全部进入考察。由县纪委县监委牵头组织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工作单位进行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县纪委常委会议根据考察结果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拟试岗人员。

七、体检
对拟试岗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合格后进入试岗;体检不合格的,由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递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试岗环节
进入试岗环节人员由县纪委县监委安排到委机关或派驻纪检监察组以及巡察服务中心进行为期二个月的岗位锻炼学习。试岗结束后,由县纪委县监委组织考核评价组对试岗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和评价,并对其是否录用提出书面建议,未录用人员返回原单位工作。试岗期间,试岗人员的人事、工资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其工资由原单位发放。

九、公示及办理调动
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正式选调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十、纪律要求
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依照本《选调公告》及选调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全程接受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23318528(县纪委县监委干部室)
监督电话:23318546、23318536(县纪委县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26621980(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十一、其他
本次选调未尽事宜,由桐梓县纪委县监委负责解释。

中共桐梓县纪委 桐 梓 县 监 委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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