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0年深圳市坪山区委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2名公告。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3日截止; 2.2020年深圳市水务局公开选调公务员5名公告。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30日截止; 3.2020年深圳市总工会公开选调参公人员3名公告。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5日; 4.2020年深圳市光明区人社局公开选聘特聘岗位专干3名公告。 报名时间:4月21日上午10:00至7月20日上午10:00。 广东深圳市坪山区委办公室2020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欢迎加入2020年广东遴选交流QQ群3012520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深圳市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办公室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和职位 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或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2名。选调职位及具体要求详见《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深圳市内各级党政机关在编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 三、选调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17日后出生;岗位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的,是指1989年4月17日后出生); (四)以研究生学历报名的,其研究生、本科学历均须为全日制; (五)试用期满并已转正定级;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报考须符合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交流转任有关条件规定; (六)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2.按照有关规定,干部在任职试用期内及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3.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调动的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2)电子版及个人签名的扫描件。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现任职务任免文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的验证证明的扫描件;所有复印件均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由本人签名,然后上传扫描件,笔试阶段查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3)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工作期间所获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扫描件。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3日截止,以报名材料在报名电子邮箱内接收时间为准 (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 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遴选课程咨询QQ857118361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 3.通过资格初审的,我办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发展情况,择时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4.咨询电话:0755-28318913(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 根据资格初审情况,原则上按照拟选调人数与笔试人数不低于1:5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当比例低于1:5时,所有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均安排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方可进入面试。拟选调职位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均低于60分的,取消选调职位。 参加面试人员,原则上按照拟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不低于1:5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当比例低于1:5时,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均安排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拟选调职位参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均低于60分的,取消选调职位。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分各占50%的比例计算。 未进入考试范围的,不另行通知。 (三)组织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以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按照我市公务员公开招考体检标准,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岗位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选调职位无体检合格人选时,取消选调岗位。综合考试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考察人选。 (四)组织考察 我办将组成考察组,到选调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广泛听取意见,查阅个人档案,重点审查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并请所在单位出具对被考察人的组织鉴定。 (五)确定拟选调人选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由我办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报坪山区委组织部审批。 (六)办理调动手续 坪山区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未获选调资格的,不另行通知。 五、有关说明 (一)报考相关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0年4月17日。 (二)报考者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办公室 2020年4月17日 广东深圳市水务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深圳市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拟面向市内公开选调综合管理类公务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 (一)选调范围:深圳市内各级党政机关(不含中央和省直属机关的驻深单位)在编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二)选调职位:市水务局机关和直属行政单位综合管理类公务员5名(详见附件1)。根据工作需要,结合选调人员实际情况,安排具体工作岗位。 二、选调条件 符合《公务员法》规定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工作安排,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4月30日之后出生)。 (三)现任乡科级正职及以下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或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 (四)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已满试用期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 (五)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报考须符合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交流转任有关条件规定。 (六)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符合所在单位服务年限的要求,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按照有关规定,在任职试用期内及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调动的情形; 5.有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以邮政EMS邮寄材料方式进行,不接受非EMS快递和现场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材料不再退回: (1)《深圳市水务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1份(附件2,附近期大一寸蓝底免冠证件照1张)。 (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现任职务(职级)任免文件复印件各1份,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1份。 (3)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 2.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路1098号水源大厦1105室局机关党委(人事处),邮政编码:518036,联系电话:0755-83072586、83071527。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截止,以报名材料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 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遴选课程咨询QQ857118361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 (二)资格初审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我局将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三)组织考试 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等综合情况,确定考察对象。我局将组成考察组,赴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 (五)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六)办理调动手续 获准选调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四、有关说明 (一)报考相关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0年4月30日。 (二)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由其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三)最终选调人员由我局确定。如符合职位要求的人选不足,适当调减选调人数或取消选调职位。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水务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水务局 2020年4月9日 广东深圳市总工会面向市内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拟在市内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3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和职位 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3名。 二、选调范围 (一)市内党政机关单位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深圳市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须符合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交流转任有关规定。 三、选调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 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中共党员优先; (三)现任正科级及相当职级层次以下职务或职级;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3年以上(含3年)公务员工作经历及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 31日,其中在机关、街道社区、企业有劳动监察、安全监督、维权维稳等等工作经历者优先; (六)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脱离保密期,未受限于其他任职年限或单位内部管理规定; (七)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专业不限,其中法学、社会学、计算机等相关类专业优先; (八)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未满试用期、未进行公务员登记的; 2.在受处分期间以及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有关规定,干部在任职试用期内及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有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5日 (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 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遴选课程咨询QQ857118361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材料发至指定的邮箱,邮箱地址:1xn@szzgh.org,联系电话:0755-88135075.88135026; 3.报名材料1)《报名表》电子版及扫描件,须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任现职级文件等材料的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的验证证明如无可暂不提供,待通过笔试、面试后在考察前提交); (3)本人近三年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2篇(如有请提供); 4.深圳市总工会将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将以电话或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不符合选调资格和职位需求的,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形式包括笔试、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考生总成绩情况,确定考察对象。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考生自行就近选择三甲医院自费进行体检。 (五)组织考察 我会干部考察组到考察对象单位进行考察。 (六)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确定3名拟选调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七)办理调动手续 获准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五、有关说明 (一)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深圳市总工会 2020年4月17日 广东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公开选聘特聘岗位专干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3名特聘岗位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条件 (一)选聘岗位 本次选聘设“政策研究”和“综合文字”两类岗位,具体岗位详见《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公开选聘特聘岗位专干岗位表》(附件1),符合本公告及选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保守国家秘密; 4.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1日上午10:00-2020年7月20日上午10:00 (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 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遴选课程咨询QQ857118361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在报名期间,我局可根据报名人员情况随时开展选聘考核工作,所有岗位选聘完毕即终止接受报名,我局将通过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进行公告。 3.报名材料: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岗位所需相关材料压缩到一个文件包中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命名方式:“姓名+岗位编号”,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 报名咨询:光明区人力资源局,0755-88211378,涂小姐。 (二)初审和考核 由我局遴选委员会按照专业学历背景及相关性、学术业绩与选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方面择优选择参与考核人员。具体考核安排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告知,未通过初审的将不作另行通知。 (三)复审和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高低顺序按拟聘名额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和体检人选。不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或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公示和聘用。通过资格复审和体检的考生,列为拟聘用对象,相关名单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区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核前,应按要求提供相关健康证明材料。 (二)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选聘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报考及选聘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光明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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