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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纪委监委最新选调公告发布!部分不限专业、年龄放宽至4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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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20 17:11: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 2020年湖南长沙市开福区公开选调区纪委监委执纪执法工作人员3名公告。
报名时间:3月23日至3月27日;

2. 2020年江苏泰州市兴化市纪委监委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0名公告。
报名时间:3月17日至27日;

3.2020年吉林松原市乾安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9名公告。
报名时间:3月2日至3月25日;

4. 2020年湖南湘西州龙山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公告。
报名时间:3月16日至3月20日。

2020年湖南长沙市开福区公开选调区纪委监委执纪执法工作人员的公告
(欢迎加入2020年湖南遴选交流QQ群301625984)

为进一步优化开福区纪委监委干部队伍结构,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执纪执法岗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调。
二、选调范围
全省各级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登记的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3月13日以后出生),职位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4、除公务员试用期外,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2、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必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4、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0年3月13日。
四、选调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备注:考生专业认定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依据,所学专业已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所报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选调单位提出意见,报开福区委组织部认定。
五、选调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转任。
1、报名和缴费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缴费网站:长沙市开福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招聘服务平台(http://hr.kaifu.gov.cn:9051)。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标准证件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应牢记报名序号,通过报名序号、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登录系统,进行报名、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照片与本人不一致或无法辨识的报考人员将取消考试资格。
(3)网络报名时间:2020年3月23日9:00至3月27日16:30(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遴选课程咨询QQ857118361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报名期内,考生必须进行报名确认,一旦确认报名,考生信息将不能修改;未确认报名的不进行资格初审。
(4)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3月23日9:00至3月31日16:30。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可在报名期内完善(修改)信息。
(5)缴费时间:2020年4月2日9:00至4月3日16:30。考务费为10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缴费成功后方为完成报名。
(6)准考证打印:报名成功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2020年长沙市开福区公开选调区纪委监委执纪执法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中共长沙市开福区委组织部审查。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关注报名网站信息,自行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未及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不能参加笔试。
(7)报名时考生应认真阅读选调公告,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考生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选调的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选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5:1(含5:1)方可开考。低于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核减选调计划,直至达到最低开考比例。
2、笔试
(1)笔试时间:待疫情解除后另行通知,详见报名网站。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含岗位所需的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笔试成绩查询、申请查分及领取查分结果时间另行通知,详见报名网站通知。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3、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在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
(2)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2020年长沙市开福区公开选调区纪委监委执纪执法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以及选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不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职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4、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2)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成绩合成和排名
(1)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折算合成,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6、体检
(1)体检对象:按选调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3)未完成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则从同一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同一职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7、考察
(1)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由开福区委组织部和开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期间的表现。
(3)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职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同一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经体检合格后确定递补人员(同一职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8、公示与转任
(1)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选调对象。
(2)拟选调人员确定后,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转任手续。
(3)选调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转任规定,由组织部门审批。对符合转任条件的,办理转任手续;不符合的,由组织部门将所呈报的转任材料退回原单位。
(4)本次选调岗位的职务层次均为一般干部,选调人员在原单位具有科级及以上职务层次的不予保留,职级予以保留。选调人员原则上须在开福区服务五年以上。如有特殊情况,需经用人单位同意,并报开福区委组织部研究决定后方可流动。
六、其他
1、本次公开选调考试由开福区委组织部、开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开福区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
2、由于本次考试需在疫情结束后方能开展,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通知,以免错过考试时间。
3、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录用的各个环节,对从报名到转任全过程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随意放弃的,记入开福区考试诚信库,两年内不得报考开福区机关事业单位选调招聘考试。
咨询电话:开福区委组织部
0731—84558306
开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31—84558350
监督电话:开福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0731—84558376
开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室
0731—84558039
中共长沙市开福区委组织部
长沙市开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3日
江苏泰州市兴化市纪委监委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欢迎加入2020年江苏遴选交流QQ群618603723)

为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市纪委监委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10名左右。
二、选调范围
本市范围内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副科职级以下公务员(不含参公性质)。
三、选调方式
考试遴选。
四、选调条件
选调对象应当具备优良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较强的工作能力和敬业奉献精神,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文字能力;
2.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中国语言文学类、法学类、会计与审计类、经济类、财政金融类、计算机类专业优先;
3.2016年及以前取得乡镇机关公务员身份,或2017年及以前取得市级机关公务员身份;
4.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公务员法有关回避制度的规定;
8.办理人事调动手续时,符合干部调动的相关规定。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17日至27日(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遴选课程咨询QQ857118361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
2.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采取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现场报名。地点:市行政中心3号楼3420室。
3.所需材料:
(1)《兴化市纪委监委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发表的文章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根据选调条件及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反馈资格审查情况。
(二)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分别设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1.笔试。笔试内容以纪检监察应知应会业务知识和综合文字表达能力为主,闭卷形式,不指定考试范围。笔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笔试结束后,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初步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与体检
1.考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名。按照干部考察相关程序,综合考察拟选调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同时开展个人有关事项查核工作,对其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进行核实,如考察对象不符合选调有关要求,则取消选调资格,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考察前,考察对象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推荐报名的证明材料(加盖印章)。未能提供的,取消考察资格,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选调并不再递补。
(四)讨论决定、公示。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经市纪委常委会集体研究确定试用人选,并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五)试用和选调。拟选调对象在市纪委监委机关试用6个月,试用期内人事、组织等关系与原单位保持不变。试用期满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六、注意事项
1.未尽事宜,由市纪委市监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3326356。
2.为确保干部选调工作顺利进行,参加选调人员如有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的行为,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工作人员如发生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中共兴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兴化市监察委员会
2020年3月17日
吉林松原市乾安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公告
(欢迎加入2020年吉林遴选交流QQ群458477108)

为了进一步增强乾安县纪检监察力量,持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乾安县纪委监委拟在松原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9名,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以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强作为选用纪检监察干部的第一要求。以事业心、责任感强,敢于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有较强工作能力作为选用纪检监察干部的基本要求。切实把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选拔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来。
二、选调职位及数量
乾安县纪委监委选调科员职位9名,拟统筹安排到县纪委监委机关及其派驻(派出)机构工作。其中,综合岗位4名,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职位5名。
三、选调范围
松原市各县(市、区)党政机关(含垂直管理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符合转任条件且已经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的人员。
四、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业绩突出,群众公认,有志投身纪检监察事业;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
4.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2日以后出生)。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3月2日以后出生):
(1)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的;
(2)取得国家承认的中级以上审计师、会计师证书的。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按照吉林省委组织部有关规定,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不含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不含市州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且工作时间累计2年以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6.报考综合职位的,应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报考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职位的,全日制学历应为法律、公安、财政、会计、税务、审计、金融等相关专业;
7.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在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符合到乾安县纪委监委工作的要求;
8.具有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公告所规定的“以后”、“以上”和“以下”等均包括本级或本数,有关时间计算均截至2020年2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
3.新录用人员到招录单位工作未满试用期、未满服务年限或尚未达到对转任的其他限制性规定要求的;
4.与乾安县管干部(含县委组织部代县委管理的干部)和乾安县纪委监委干部有夫妻、直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由乾安县纪委监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在松原市政府网、乾安县政府网等官方网站发布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公开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发布公告网站自行下载《乾安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后由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报名时须提供《乾安县纪委监委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与本人报名登记表的电子照片相同),并在背面注明本人姓名,带电子版(jpg格式)、近五年获得地市级以上奖励或者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公务员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公务员历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入党志愿书》复印件。上述复印件须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报名地点:乾安县纪委县监委组织部(财政局办公楼413室)。报名时间:2020年3月2日至2020年3月25日上班时间(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遴选课程咨询QQ857118361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联系电话:0438—8252122。报名费用:每人90元。未按规定时间内全额交纳报名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三)资格审查。乾安县纪委监委按规定条件组织专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后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在公开选调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条件资格的,依照相关规定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四)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总分40%,面试成绩占总分60%。笔试:开考人员比例为1:5,内容为申论及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未达到选调名额比例的,相应递减选调名额。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考试各环节成绩在网上进行公示。笔试、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体检和考察。根据考试测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名单,每个岗位的差额考察人选不少于1人。(若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通过考察最终确定选调人选)考察前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选调资格,不予考察。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选调资格,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综合考试测评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经乾安县纪委常委会议讨论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松原市政府人民政府网站、乾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由乾安县纪委监委办理调入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选调资格。选调人员在选调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在此期间,不得通过公开选调、公开遴选、调任、转任等方式离开选调单位。
六、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选调资格。
2.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3.为保证干部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报名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4.本公告有未尽事宜由乾安县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438-8252122
中共乾安县纪委  乾安县监察委员会
2020年3月2日



湖南湘西州龙山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 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欢迎加入2020年湖南遴选交流QQ群301625984)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龙山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决定面向全县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现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规定,将公开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坚持依法、依规、依程序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择优录用原则。
二、工作岗位
选调岗位情况详见《龙山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选调范围
全县党政群机关(含原参照)科员及以下,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管理岗位人员(九级职员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四、选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热爱纪检监察、巡察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具有一定文字功底,熟悉电脑操作及法律法规;
(二)已进行公务员(含原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不需登记备案的除外),参加工作时间2年以上(2018年3月16日前参加工作,属于乡镇及事业站所招考职位人员,服务年限达三年以上);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3月16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三)未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的;
(四)未满规定的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五)与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干部职工有需要回避关系的;
(六)人员身份入口存疑的;
(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八)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龙山县人民政府网、龙山新闻网、龙山廉政网、龙山廉政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遴选课程咨询QQ857118361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龙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纪委监委401室),联系人:彭九正,联系电话:0743-6229590;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报名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5.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①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征信报告单;
④工作经历证明;
⑤《公务员(参公)录用审批表》或《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
⑥《龙山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2份;
⑦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在报名表意见栏内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报名需要的相关材料,提交的材料要真实、准确。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会同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进行复审,确定笔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巡视巡察知识、相关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选调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未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则取消选调岗位计划。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末位入围面试人员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如出现缺额,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和要求按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采取等额考察方式。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组织专门考察组进行考察,重点了解考察对象报名资格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以及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如有考察不合格者,按确定体检对象办法依次递补体检、考察,递补不超过一次。
(八)公示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选,在相关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九)试用
选调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选调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
(十)调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调动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六、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
(二)参加选调人员如有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等行为,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三)本选调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负责解释。
中共龙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龙山县监察委员会
中共龙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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