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宜昌市市直机关遴选102名公务员通知。 报名时间: 2020年5月20日前将相关资料报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近期热门招聘(可点击查看): 【纪委监委公开选调69人(附职位表)】小军师遴选考试资讯推送 【市直机关公开选调108人(附职位表)】小军师遴选考试资讯推送 【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告(附职位表)】小军师遴选考试资讯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公开遴选公务员】小军师遴选考试资讯推送 中共宜昌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0年宜昌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通知 (欢迎加入2020年湖北遴选交流QQ群532933172) 根据《宜昌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办法(试行)(宜组发[2016] 1号)等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决定启动2020年宜昌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 此次遴选涉及到31家市直单位,遴选计划为102名。具体职位详见《2020年宜昌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职位表请关注“小军师遴选大讲堂”微信公众号,我们会第一时间发布)。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宜昌市所辖各县市区(含高新区,下同)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选调生必须具有2年以上乡镇(街道)实际工作经历(当年招录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中,乡镇(街道)实际工作满2年的2015年选调生,符合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现担任与报考职位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 5.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应为198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应为198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7.身心健康。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31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任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有回避关系的遴选职位。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要充分动员符合条件人员积极报考,将遴选职位、资格条件等要求传达到各乡镇(街道)、县市区直各单位,做到应知尽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 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向县市区委组织部提出报考申请,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考人员的职务(职级)层次要与遴选职位职务(职级)层次相对应,不接受较高职务(职级)层次人员报考较低职务(职级)层次岗位。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研究提出推荐.人员。资格审查要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因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将严肃追责。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进行审核推荐,于2020年5月20日前将相关资料报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遴选课程咨询QQ857118361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报送资料:①推荐报名人选的请示;②《2020年宜昌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盖章后PDF电子版,命名为职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如0101张三40000000000000 );③<2020年宜昌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推荐报名人选花名册》(附件3,含Excel电子版);④《个人主要工作实绩登记表》(附件4) ;⑤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审《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⑥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⑦公务员(选调生)录用审批表或调任审批表复印件;⑧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⑨近期的红底1寸登记照片电子版(格式为jpg, 命名为职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如0101张三4200000000000000);①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所有复印件加盖县市区委组织部公章。以上材料纸质版1份,按职位表上的职位顺序一人一档排列报名人选。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各遴选单位负责做好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未达到比例的职位,经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予以取消或按比例核减。取消计划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遴选职位。个别急需紧缺专业的职位,经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遴选比例,但不得低于3:1。 已经通过组织推荐、符合遴选资格条件,但在具体职位资格审查中“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遴选职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一般不得放弃。有特殊原因的,应经所在地县市区委组织部同意后向遴选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由遴选单位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方可放弃,并视为参加过一次遴选考试。无故放弃的,3年内不能参加各级遴选考试。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按百分制计分。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计算。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面试人数与遴选人数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因特殊情况经批准后放弃面试的,该遴选职位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考察人数与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员。 考察由遴选单位组织,可采取实地考察与跟班学习考察(不超过3个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察中要重点复核报考资格条件,对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作出客观准确评价。如考察不合格或资格条件不符合,各遴选单位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考察。 (四)讨论决定与公示 各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以及考察人员的德才条件、一贯表现、人岗相适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排序,集体研究、等额确定拟试用人员。拟试用人员确定后报市委组织部。 遴选单位组织拟试用人员在市内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的,可按考察后的综合排序依次递补。 对拟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试用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备案;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影响试用的,取消遴选资格,并可按考察后的综合排序依次递补。 (五)试用与任职 试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遴选单位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任职等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遴选单位办理任职手续时,可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在核定的职数内确定职务( 职级)。 进入考察后、调动前,不得晋升职务(职级),也不得提前。免去试用人员职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公开遴选工作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环节工作顺利开展。 (二)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要对照职位资格条件和有关规定,逐项对拟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客观公正地推荐人选。具有《通知》规定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情形的,不得推荐。对于没有纳入此次推荐范围的对象,要深入细致的做好思想工作。 (三)强化监督,严肃纪律。各地各单位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纪检组的全程监督,依法依规组织实施。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相关经费按照《湖 省人事考试考务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和市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 (四)强化防控,确保安全。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及时排查、消除风险隐患,全链条细化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在确保安全前提下组织实施。 中共宜昌市委组织部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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