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云卷云舒 于 2016-5-6 09:56 编辑
岂容惠民资金变成“提款机” 鱼予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 2015年12月,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亚鱼乡纪委对亚鱼乡民生事业服务工作进行检查时,发现乡民生事业服务中心主任姚广套取亚鱼乡敬老院工作经费的有关问题线索,进行了初核。结果最少的一次是2015年9月24日虚报猪心采购5斤,套取现金70元。(人民网 5月3日) 身为中共党员、民生事业服务中心主任,却通过虚增生活物资采购数量等方式套取敬老院公用经费,用于其个人家庭生活开支。其中,连70元钱的现金套取都不放过,此种把惠民资金当成“提款机”,以“雁过拔毛”式“微腐败”,在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同时,着实惊呆了小伙伴。真可谓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贪腐无处不在,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疑问的是,能够从敬老院生活需要的米、油、肉、小菜及日常用品中“打擦边球”,套取敬老院公用经费23778元,是谁让“微权力”拥有了100%贪腐威力?把惠民资金当成“提款机”,又尴尬了谁?笔者以为,民政干部与老人“抢食”警告未免有点太轻。 “宠儿不孝,宠猪倒灶”。其实,腐败总是和监督缺位有关。查封亚鱼乡敬老院的所有报账凭证、财务报表。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完成调查取证、谈话笔录。笔者借问一句,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初,共30次套取养老院工作经费,我们的监督哪儿去了?如果没有此番的工作检查,发现问题,进行初核,姚广会“露出水面”积极配合调查?虽然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规定,给予姚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其套取的资金予以收缴。但能否对下一个心存贪念者以儆效尤,还真不好说。 或许本案中的姚广与一些“虎贪”“蝇贪”相比较,根本算不上“贪”,只能是“蝇贪”的一只脚而已,警告足以。殊不知,这样蚊蝇腐败并不亚于“虎贪”,其贪心、敛财的路径同样令人可憎,造成的危害同样不容小觑。今天的“微权力”明天就可能成为“无底洞”。就如同前不久一篇报道中所述,河南省平顶山一村会计,在代表村两委慰问一户贫困群众时,趁人不注意将200元慰问金中的100元据为己有。由此可见,“苍蝇”虽小,危害不小;“蝇贪”成群,其害如“虎”! 正所谓,苍蝇不叮无缝的鸡蛋。按理,70元对身为民生事业服务中心主任来说那是微不足道,对如今的生活水平来说,也并非分量有多重。但对于敬老院老人来说,这样的“蚊蝇“之辈,在“一亩三分地里”骄横自大,甚至明目张胆违规违纪,令人揪心、可恨。试想,这些和普通老百姓最接近,让民众体会得更为真切,甚至可以说是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一道“门面”,领导干部如此损害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影响党和政府形象,侵蚀党群干群关系,动摇党的执政根基,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有道是,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但凡有权力可寻租的地方就有可能产生腐败,各行各业概不例外。这中间并不在职位高低与否,如果手中握的权力能参与决策和执行的机会,加上监督失控,就有可能让职位低却权力大的“微权力”显山露水。尤其是基层一些看似微不足道机构,当监督主要是依靠县一级,或者更高一级时,而监督的精力又集中在查办大案要案上,那么“微权力”的腐败就存在“管得着,却看不见”,亦或是“看得见,却管不着”。因此,把惠民资金当成“提款机”,与基层职能部门的工作流程不完善,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缺失,内外监督没有形成合力不无关系。 最后,回到老生常谈的一句话,“阳光监督”是最好的防腐剂。姚广或许只是当前基层干部中一小撮害群之马,但他足以引起各级监督部门警醒。如何补足一些基层干部法纪观念淡薄现象?如何建立能够有效发挥监督作用的机制?如何织密制度之网,对权力做好源头监督?总之,无论何种贪腐,花样何其繁多,只要监督得力,都能得到有效的遏制,让群众看得到、体会得到、享受得到全面从严治党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