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名社区干部如何受贿超过8000万?
鱼予 记者日前从河北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石家庄市裕华区位同社区7名干部因受贿集体“翻船”,收受的贿赂款项总计超过8000万元。(新华社 6月10日) “给我一根杠杆和一个支点,我就能撬动地球”。小小7名社区干部,就演绎着这个神奇的画面。如果按照“官阶”来算,可谓是根本不入流。然其贪腐的数额、行径又让人不得不为之惊讶、刮目相看。一个个小到不能再小的小“苍蝇”,却彰显出“老虎般的胃”,居然7人“联盟”借社区城中村改造,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贿赂款共计8000多万元。或许观者都会疑问,为什么芝麻大的小官,竟会有如此巨额的贪腐?巨额的赃款并非一时所得,小“苍蝇”又是借了谁的“东风”而掀起了大“风浪”?如果没有地方监管部门的失察,甚至包庇纵容,这些小“苍蝇”又怎会如此有恃无恐? 说到“苍蝇”贪腐的问题,近年来无不备受社会公众所诟病。在“苍蝇”贪腐的众多案例里,人们不难发现,利用征地、拆迁、开矿、管钱等机会腐败的干部不在少数。而他们要么是科级、股级干部,要么是社区干部、村委会主任、村支书甚至没有国家干部身份,却手握“权柄”的非公职人员。殊不知“苍蝇”贪腐,根不在官大官小,只要权力足够大,掌握着资源,其腐败能量同样不可小觑。由此可见,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不管这种权力是大是小,职位是高是低。小“苍蝇”同样也能掀起“大风大浪”。 有句老话说得好“山高皇帝远”。毋庸讳言,当前在基层,一些乡镇村两委干部或是社区工作人员“手握重权”霸气十足,在他们心里法律法规如同白纸、监督管理体制形同虚设,公款就如同自己的私房钱,使得手中的权力成了脱缰的野马。因为一直以来,在公众的心目中留下了一些基层“小官”没啥油水的印象,才使得一些掌握实权的“苍蝇”轻易躲避了监督和约束,通过不断积累式的小贪小腐,最终逐步发展壮大成为大贪大腐。8000万元就是有力的例证。在发人深省,引人深思的背后,如何落实好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不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如何建立政府与群众监督双重机制,多管齐下,多措并举,进一步约束干部的权力,挤掉贪腐生存空间?都是我们监管部门必须要正视的问题。 权无大小,重在监管。换句话说,一旦缺乏有效监督,无论何种级别的领导干部都可能衍生腐败现象。尤其是处于基层的领导干部,服务的对象也多为基层百姓。如果这些官员出现问题,那么,最直接的受害者就是经常与其打交道的群众。为此,对于“苍蝇”巨腐问题必须引起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纪检监察机关的高度重视,必须针对已经发生的“苍蝇”巨腐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完善监督制度,加大惩治力度,削减权力,权力越小,腐败的危害就越低。同时辅以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引导教育,让其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才能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或许如此,才能堵死“苍蝇”巨腐之路,扎紧防范“苍蝇”巨腐篱笆,杜绝或减少“苍蝇”巨腐滋生空间。 警钟长鸣、防微杜渐。“苍蝇”贪腐再次给监督部门以警醒。虽然相比于大老虎,他们的腐败往往不那么引人注目,而且更具隐蔽性。但他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与公信。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亡羊补牢有时也会得不偿失。愿各级监督部门能切实构建一套预防和打击“苍蝇”贪腐的制度和措施,拍掉那些存在于偏僻死角、毫无顾忌的小“苍蝇”,别让他们小翅膀掀起大“风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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