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东佛山市南海区纪委监委延长选调公务员报名时间公告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经研究,决定延迟本次选调公务员的报名截止时间,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原报名截止时间自2020年2月14日延长至2020年2月29日。笔试、面试工作相应推迟,重启时间将根据疫情稳控情况另行安排。
二、发送至电子邮箱(jw@nanhai.gov.cn)的报名资料,邮件名称请统一为“报考岗位+考生姓名”,其他资料请按序编排后压缩报送。其中,报名表除需一份有考生本人签名的扫描版外,还需一份可编辑的word版本。资格审查时,如有需补充资料的,我们将通过邮箱回复。
中共佛山市南海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2月10日
佛山市南海区纪委监委2020年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我委拟选调公务员4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南海区纪委监委一级科员4名,其中纪检监察岗2名(职位1)、文字综合岗2名(职位2)。
二、选调范围 广东省范围内已经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包括聘任制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优良; 2.男女不限,身心健康,热爱纪检监察事业,具有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以上学历学位; 4.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9日以后出生);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试用期满并已转正定级,未受限于任职年限限制或单位内部管理规定; 7.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报考纪检监察岗(职位1),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全日制学历为会计学(限A120201、A120206、B120203)或审计学(B120207)专业,且具有两年以上财务、审计工作经历; ②两年以上专职纪检监察或公安侦查、检察院公诉和侦查、法院审判工作经历; 9.报考文字综合岗(职位2),专业不限,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现在县区级以上政策研究部门或纪委监委办公室、宣传教育、政策研究部门从事文字综合材料工作满2年; ②参加工作后,个人获得过县(市、区)级以上党政机关优秀信息员、信息工作先进个人或其它文字综合类、新闻宣传类工作嘉奖; ③参加工作后,在市级以上公开出版的报纸、刊物发表过文章(限第一作者); ④参加工作后,在县区级以上(含县区级)党政机关征文比赛中获得过二等奖以上奖励(限第一作者); ⑤参加工作后,个人署名文章被中央媒体、省级、市级机关采用(不含图片类信息,限第一作者)。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 3.新录用人员工作未满试用期、未满服务年限或尚未达到转任的其他限制性规定要求的; 4.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月20日至2020年2月14日 (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 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遴选课程咨询QQ857118361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
(二)报名方式 报名者填写《佛山市南海区纪委监委2020年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见附件),连同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200KB以内)、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工作证或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以上材料均为扫描版)和证明本人工作能力或业绩成果的材料,发至电子邮箱:jw@nanhai.gov.cn(邮件附件最大容量为50MB)。
(三)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确定参加笔试人员。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应达到选调人数的1∶3以上,未达到报考人数比例的,相应减少选调人数。
(四)考试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应变能力。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招录人数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南海区纪委监委决定是否依次递补。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将在南海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www.nhrc.com.cn/)公布。 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时需提供报名所需证件原件及公务员身份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者取消面试资格。
(五)考察和体检 总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的高低,按招录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按照干部考察的有关规定,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谈话、查阅档案、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考察前,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工作单位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原件),无法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察人选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南海区纪委监委决定是否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按照人事调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调进干部岗位职务由南海区纪委监委统筹安排。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确定调入的公务员,均按一级科员安排。如在原单位担任领导职务的,须自愿放弃原任职务及相应职级。 (二)家属随迁等个人事项自行解决。 (三)本次成绩一年内有效,如岗位出现空缺,南海区纪委监委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递补人选。 (四)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五)联系和咨询电话(上班时间):佛山市南海区纪委监委办公室,0757-86228230,86337506。
六、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二)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办公室 2020年1月19日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纪委乐山市沙湾区监察委员会公开遴选公务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区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工作力量,提高专业化水平,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综合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区纪委监委面向全区公开遴选5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遴选公务员5名,统筹安排到区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
二、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全区符合遴选条件、按规定已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中共正式党员。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40岁以下(1980年2月26日及以后出生)。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6.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参加遴选的证明。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五年内受过党纪政务(政纪)处分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试用期内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3月2日—2020年3月6日,每个工作日9:00-12:00,13:00-17:30 3.报名地点:沙湾区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乐山市沙湾区德胜大道45号区纪委监委办公楼3楼) 4.报名资料: (1)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中共乐山市沙湾区纪委乐山市沙湾区监察委员会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附件1)和《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表》各一式1份。 (3)本人近期红底正面免冠2寸彩照4张。 (4)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1.乐山市沙湾区纪委监委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通知报考者本人。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 2.实行差额遴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数达到3∶1方可开展遴选;未达到3∶1比例,经组织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减少相应遴选名额或取消遴选。 3.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本次遴选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100分。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确定总成绩。考试成绩一律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排序。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不指定教材,笔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书》为准。报考者凭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和通知书参加笔试。 (3)领取通知书:审核合格的根据岗位开考情况发给通知书。领取通知书时间和地点将在沙湾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wan.gov.cn)和“沫水清风”“沫若党建”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并通过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保持电话畅通。 2.面试 (1)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书》为准。报考者凭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和通知书参加面试。 (3)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3.总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于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面向社会进行公布。 因报考者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四)体检 1.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的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行承担。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本公告发布至本次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对体检不合格人员可由本人在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在指定的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费用由复检人选自行承担。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进入考察人员,由乐山市沙湾区纪委监委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1.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 2.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遴选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确定为不合格,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六)公示和调动 考察合格后,由乐山市沙湾区纪委监委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遴选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由乐山市沙湾区纪委监委根据考察、体检、公示情况确定拟调人员,报请区干部调配领导小组审议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因报考者在体检、考察环节自动弃权或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按该岗位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体检、考察环节均可递补一次。
(二)本次公开遴选的相关环节将采取电话通知和在沙湾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wan.gov.cn)以及“沫水清风”“沫若党建”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的方式告知。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报考者不及时查看而导致考生不能按时参加遴选有关环节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0833-3430307
五、纪律与监督 在遴选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调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本次遴选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遴选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0833-3441719;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纪委乐山市沙湾区监察委员会:0833-3441762。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纪委乐山市沙湾区监察委员会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 2020年2月26日
汉中市勉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根据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和巡察组、巡察办编制空缺及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一批公务员到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和巡察组、巡察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和岗位 计划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公务员10名,因查办案件和巡察工作需要,其中男6名,女4名。本次选调不设具体岗位,人员调入后根据需要进行统筹安排。
二、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县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担任副科级以上实职领导职务的不在选调范围。
(二)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党忠诚,信念坚定、敢于担当,勤奋敬业、素质过硬,作风优良、廉洁自律,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熟悉纪检监察工作业务和具有政法工作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2.具备全国计划内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三)具有以下情形的不能报名: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试用期未满或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4.有公务员法规定回避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勉县政府信息网、勉县党建网、勉县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2日—3月6日 2.报名地点:符合条件人员到勉县纪委监委组织部(206室)报名(联系电话:3239382)。 3.报名方式:报考者可在公告网站下载《勉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然后携带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①《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③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④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照片5张。
(三)资格审查 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组成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纪委组织部,负责公开选调具体事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选调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参加考试。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党纪党规掌握程度,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公文写作和处理水平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不超过选调计划的1:2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包括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反应应变、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考察环节。 报考者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不超过选调计划的1:1.5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并列时,均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过程中,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以及《报名表》中所提供的本人情况是否真实等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核实。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六)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选调人选,在勉县政府信息网、勉县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调配 公示期满无异议,对选调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由县纪委监委对其进行实绩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调入;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四、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选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操作。参与选调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一旦发现存在任何违纪违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报名参加本次选调的公务员需严格遵守选调工作统一安排,服从管理,如有违规行为发生,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在选调工作中如遇特殊情况,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中共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勉县县委组织部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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