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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资讯| 纪委监委最新选调公告发布!部分面向全国,无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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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4 14:49:5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 面向全国!2019年海南万宁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若干名公告。报名2时间:3月22日至4月12日;
2. 面向全省!2019年广东湛江市雷州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公告。报名时间:4月2日至4月20日;
3. 面向全州!2019年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7名公告。报名时间:4月8日至4月12日;
4. 面向全省!2019年四川遂宁市蓬溪县纪委监委公开考调工作人员20名公告。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15日止;
5. 2019年内蒙古包头市土右旗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拔工作人员15名公告。报名时间:3月28日至4月10日;
6. 2019年湖北襄阳市老河口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5名公告。报名时间:3月25日至4月4日;
7. 2019年吉林榆树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派驻纪检监察组及市委巡察办工作人员20名公告。报名时间:4月2日至4月4日;
8. 2019年重庆市涪陵区公开选调区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5名公告。报名时间:4月7日;
9. 2019年河北邢台市威县县委巡查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名公告。报名时间:4月8日起至4月10日;
10. 2019年安徽宣城市广德县纪委、监委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公务员8名公告。报名时间:4月1日至4月5日。
欢迎加入2019中央省市遴选学习交流QQ群491953013
欢迎加入2019年面试交流QQ群672167558
海南省万宁市纪委监委机关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根据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到海南省万宁市纪委监委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市纪委监委机关科员岗位公务员若干名。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能力过硬,业绩突出;
2.中共党员;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22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过党纪或政务处分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配偶及直系亲属经商办企业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省、市媒体上发布选调信息,接受报名。
(二)资格审核
按照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进行资格条件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将以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考生本人。
(三)考试
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通过短信或电话反馈。
考试时间和地点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报考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场考试。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前应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选调资格,不予考察。体检费用由万宁市纪委监委承担。体检合格的考生,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考察组实地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品质、实际工作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对考察人选资格进行复核。经考察符合岗位要求的,并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确定为拟选调人员。
(五)公示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anning.hainan.gov.cn)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自2019年3月22日至2019年4月12日止(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课程咨询QQ34067356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和邮寄报名。
(三)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海南省万宁市纪委监委选调公务员报名表》(登录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政府网(http://wanning.hainan.gov.cn)下载,该表须有单位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相关证书(学历证、学位证等);
4.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考核表(确因所在单位尚未进行2018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需提供2016年、2017年的年度考核表);
5.本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登记表;
6.近五年获得奖励或者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报名材料扫描后发送至万宁市纪委监委办公室邮箱(wnsjwbgs@163.com),扫描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材料名称”。
咨询电话:0898-62222339。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南省万宁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中共万宁市纪委
2019年3月22日
雷州市纪委监委2019年选调公务员公告(雷纪发〔2019〕5 号)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雷州市纪委监委拟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安排到雷州市纪委监委机关和派驻机构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广东省内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中共党员,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党性观念强,道德品行端正,敢于坚持原则,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身心健康。
2.现任副科级及以下职务。
3.现任副科级职务,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3月31日后出生);现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3月31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学士以上学历学位。
5.具备纪委监委、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相关岗位3年以上从业经历(含试用期,不含综合、行政、后勤类岗位),从事过刑事法律相关工作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优先考虑。
6.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二)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以及调入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其他人员,不列入选调范围。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材料:①本人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③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④近2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填写《雷州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2份(从附件下载),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3张;⑤单位党组织出具的本人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材料;⑥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可持以上材料到雷州市纪委监委干部室报名。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雷州市雷城街道雷州大道8号雷州市委大院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7楼。
网上报名:将有关报名材料扫描、打包发至电子邮箱1962534218@qq.com(参加笔试、面试时需提供报名材料中①、②原件进行复核,③、④复印件应加盖“与原件相符”章及单位公章)。联系电话:0759-8805070。
3.报名时间:2019年4月2日至4月20日。每天报名时间为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其中,周六、周日不接受现场报名(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课程咨询QQ34067356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
四、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应达到选调人数的1∶3以上(即9名以上),未达到报考人数比例的,相应减少选调人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按照笔试分、面试分各50%的比例确定考生的总成绩。根据总成绩高低,按1∶1.5的比例确定初步考察人选。
参加笔试、面试的人员名单,在湛江市纪委监委“廉洁湛江”网站(http://www.gdzjjw.cn/)、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gdzj.lss.gov.cn/outside/index.html)公布。
笔试、面试的具体方式方法届时另行通知。
六、考察
1.初步考察。按照干部考察的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谈话、查阅档案、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根据初步考察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实践考察人选。
2.统一体检。统一组织实践考察人选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实践考察资格。
3.实践考察。安排实践考察人选到雷州市纪委监委跟班实习(以借调形式)1个月。根据实习表现,经考察后确定拟选调人选。
七、办理手续
拟选调人选经雷州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八、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九、有关纪律要求
1.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2.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中共雷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雷州市监察委员会  中共雷州市委组织部
2019年4月1日
中共吉首市纪委市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市纪检监察工作力量,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州内市外公开选调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详见《2019年中共吉首市纪委市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全州(不含吉首市)已经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县级及以下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副科级以上干部选调后不保留现职级待遇;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和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实年计算,计算至2019年4月2日;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2日以后出生)。报考序号3选调职位的,现在县级纪检监察、政法机关中从事案件查办、侦办工作的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2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6.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到过党纪政务(纪)处分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在现工作单位工作未满1年的,新提拔干部在现职岗位任职未满1年的;
5.本人父母、配偶及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在吉首市纪委监委工作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和纪委监委机关内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7.其他不宜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
四、选调程序
(一)信息发布
公开选调工作信息通过吉首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
2.报名时间:2019年4月8日-12日(工作时间)(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课程咨询QQ34067356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
3.报名地点:市纪委监委1016办公室,联系电话0743-8521016。
4.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①报名表一式三份(附件2),三张两寸免冠彩色近照;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⑤工作经历证明;
⑥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5.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予以取消或核减选调计划。选调职位取消的,该职位的报名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文字综合职位主要测试文字综合能力,纪检监察职位主要测试纪检监察案件查办能力,信息技术职位主要测试计算机实际操作能力。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
2.面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注重考察考生工作能力与选调职位的匹配性。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
(四)体检与考察
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对考察对象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个人档案以及报考要求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查,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突出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和廉洁自律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体检或考察对象缺额的,根据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与调动
对拟选调人员在吉首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存在问题或因个人原因放弃的,是否递补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选调对象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拟选调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五、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严格按规定处理。
六、本公告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中共吉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吉首市监察委员会
中共吉首市委组织部
吉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2日
中共蓬溪县纪律检查委员 蓬溪县监察委员会关于面向全省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蓬溪县纪委监委拟面向全省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岗位及名额
考调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办工作人员20名。
二、考调对象范围
全省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或单位中已进行参公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三、考调对象条件
(一)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
(二)政治立场坚定,“两个维护”坚定、“四个意识”强,公道正派、品行端正;
(三)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五)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考调: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国家或地方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以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地点:蓬溪县纪委监委组织部(蓬溪县行政大楼五楼)
(二)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4月15日止(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课程咨询QQ34067356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公告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www.sc.hrss.gov.cn)、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uining.gov.cn)、《遂宁日报》发布。
(三)报名时请附如下材料(网上报名者注明“姓名+考调”字样):
1.《蓬溪县纪委监委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近期两寸彩色正面免冠照2张;
3.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包含:本人基本情况、干部身份、年度考核、工作经历等情况);
5.网上报名者将相关资料以JPG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381385720qq.com)进行报名。
五、资格审查
1.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及条件进行初审。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作假,立即取消考调资格。
2.现场报名者初审结果以现场回复,网上报名者初审结果通过邮箱及时反馈。
六、考调方式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以各自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1.笔试。分值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运用政治理论、相关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2.面试。分值100分。
考试时间及地点:由中共蓬溪县纪委监委另行通知。
七、体检
拟考调人员经笔试面试后按总成绩排位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调资格,所空缺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考察
考试通过、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组织考察以谈话和查阅档案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一是以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其思想品德、勤政廉政、业务能力及工作表现;二是年度考核情况;三是个人档案是否齐备,“三龄两历一身份”是否清楚。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合格人员将通过蓬溪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由中共蓬溪县委组织部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十、其他
(一)考调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从调入之日起在蓬溪县工作时间不少于三年。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蓬溪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联系人:李霞 联系电话:0825—5392345。
中共蓬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蓬溪县监察委员会
2019年3月28日

关于公开选拔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配齐配强旗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深化纪律检查和监察体制改革,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决定面向全旗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公开选拔1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拔范围
全旗在编在岗的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拔条件
(一)报名资格及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业绩突出,群众基础较好;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3.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工作经验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时间;
6.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27日以后出生),报考财会审计专业类人员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27日以后出生)。
(二)报考岗位及所需专业类别
1.旗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其中,财务6名,要求会计学、审计学及相关专业;文秘2名,要求汉语言、中文及相关专业;网络技术人员2名,要求计算机应用及相关专业。
2.旗纪委监委留置场所工作人员5名,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过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优先选拔。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违法受过劳动教养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选拔的其他情形。
三、选拔程序
选拔程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19年3月28日至4月10日,在敕勒川报和“活力土右旗”、“土右人社”、“廉洁土右”等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选拔通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28日至4月10日(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课程咨询QQ34067356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
2.报名地点:旗纪委监委组织部(萨拉齐镇振华大街与欧美路交叉口往西150米,旗纪委监委办公大楼321房间)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填写《土默特右旗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拔工作人员审批(备案)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审批表下载地址:tyjwgbjds@163.com,密码qjwzzb123)。审批表一式四份、正反面打印,报名时一并上交。
(2)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填写学习、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等),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
(3)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所在机关(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复印件须有组织人事部门盖章证明)、所在机关(单位)同意参加报考的证明材料、近期2寸蓝底正面免冠证件照5张、审批表中的电子版照片要求格式为jpg,大小在20kb以下;报考具体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有职务的需携带任职文件复印件。
(4)报考人员所填报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选拔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由旗纪委监委会同旗委组织部、旗人社局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资格审查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90分。面试工作由旗纪委监委会同旗委组织部、旗人社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及适应选拔职位的工作能力情况。面试题目根据选拔岗位专业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确定。面试结束后,依据应选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
(五)组织考察
1.考察的组织和实施
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适岗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组要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要认真核查干部档案,核实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及其它相关资料,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查询信用信息及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情况介绍、与考察对象面谈等形式进行,必要时可采取民主测评、函调、查阅资料或委托相关部门协助等其他形式。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要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凡发现档案涂改、资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等现象均取消选拔资格,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考察量化赋分方法
考察成绩满分10分,共分四部分。
学历情况(3分):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的加1分;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加2分;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加3分。
工作经历情况(1分):工作2—5年的加0.5分;工作5年以上的加1分。
专业资格情况(3分):财会审计类人员有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加1分,取得初级证书加2分,取得中级证书的得3分;计算机专业类人员取得初级等级证书的得1分,取得中级等级证书的得2分;取得高级等级证书的得3分。
考察组评价得分(3分):由考察组根据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的情况介绍,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岗位适应程度等进行总体评价赋分。
(六)确定选拔人员
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成绩计算总成绩,进行综合排名并按照总成绩得分由高到低确定选拔人员。
四、公示、试用期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对确定选拔人员在敕勒川报、“活力土右旗”、“土右人社”、“廉洁土右”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拔的,进入岗位试用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拔资格,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试用期。选拔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由旗纪委监委对选拔人员进行考核。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选拔资格,继续回原单位工作。选拔人员在试用期内,原单位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和调整其职级。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选拔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进行,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将严肃追究责任。
选拔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472—8916306;
监督举报电话:0472—8916506。
中共土默特右旗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中共土默特右旗委组织部
中共土默特右旗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土默特右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19日

老河口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深化我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纪委监委派出机构队伍建设,实现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和派驻监督全覆盖,着力构建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精通、富有活力的高素质,扎根基层的干部队伍,经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和市编办同意,决定从老河口市范围内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中选调老河口市纪委监委派出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全面、客观、公正、择优的原则,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德才兼备,人岗相适,力争选拔综合素质过硬的优秀年轻干部。
二、选调对象及名额
在全市党政机关及公务员管理单位中(含乡镇办)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人员中选调,共选调15名。
三、选调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工作勤奋、作风务实,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2、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及以上;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3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在职在编人员;
4、具备法律、审计、财会等专业知识人员优先。
四、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结束后经组织考核,择优选调。选调公告在老河口网(http://www.laohekou.com.cn)公开发布信息。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25日至4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课程咨询QQ34067356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报名时请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与个人履历,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报名者先在单位党组织报名,单位党组织把关后统一报市纪委监委组织部(纪委监委一楼西); 联系电话:8551903,手机号码:13797605760,联系人:韦冬、黄璨。
五、组织考察
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组建联合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合格,上报省纪委批复后试用,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中共老河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老河口市监察委员会
中共老河口市委组织部 中共老河口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25日

中共榆树市纪委 榆树市监委关于公开选调派驻纪检监察组及市委巡察办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及市委巡察机构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以廉为基的标准,榆树市纪委监委决定从全市在职公务员中公开选调20名派驻纪检监察组及市委巡察办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岗位与人数
(一)监督检查岗位10人;
(二)文字综合岗位10人。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二)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三)监督检查岗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有纪检监察工作经验的、第一学历是本科及以上的优先;文字综合岗位,应具有两年以上文字综合工作经验,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是本科及以上的优先;
(四)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4月2日以后出生);
(五)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身体素质均良好;
(六)服从组织安排。
新录用尚在试用期的公务员及到定向单位未满服务期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不得报考;本人及其直系血亲因违法、违纪受过处理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不得报考;与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市委巡察办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回避关系的不得报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形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9年4月2日-4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课程咨询QQ34067356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
3、报名地点:市行政中心办公楼825室;
4、报名提供资料:符合报名条件者自行下载(网址或邮箱)并填写《2019年榆树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及市委巡察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参管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入党志愿书复印件,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含电子版照片);
(二)资格审查
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对照报名条件和资格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市纪委组织部依据公开选调资格条件再对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凡发现报考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公开选调资格。
(三)组织考试
公开选调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等,监督检查岗位笔试前20名人员、文字综合岗位笔试前20名人员进入面试人选。面试进一步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和适应职位要求的能力,根据面试成绩,确定监督检查岗位前12名人员、文字综合岗位前12名人员为考察人选。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与选用
1、组织考察。成立考察组,对拟选调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
2、组织体检。对通过考察人选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统一体检。
3、确定人选。对考察合格和体检合格人选,提交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选调人员。
4、公示。对确定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选调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公开选调录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服务年限内不得转任其他单位或参加公务员公开选调考试。
四、其它事项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期间有关工作动态与信息将在榆树
电视台、榆树信息港公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并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
中共榆树市纪委组织部电话:83808823
监督电话:13394470005(只接收短信)
中共榆树市纪委
榆树市监委
2019年4月2日

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9年公开考试选调区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配齐配强区委巡察机构干部队伍,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2﹞24号)以及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涪陵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涪陵委办发〔2011〕1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公开考试选调区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及名额
本次区委巡察机构公开考试选调5人,选调岗位为巡察。
三、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涪陵区辖区内(不含中、渝在涪单位)已进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其以下职务层次人员(不含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机关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实绩突出、清正廉洁;
2. 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
3.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3年4月6日以后出生),从事过纪检监察或巡察工作1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3年4月6日以后出生);
4.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 选调人员应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试用期、“选调生”、“大学生村官”服务年限均视为工作经历),且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其中,乡镇公务员(不含街道)应在乡镇工作满5年(“选调生”除外);
6.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选调:
1. 尚在试用期的;
2. 现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公务员工作经历不满2年的;
3. 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影响期内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直系亲属为区纪委机关、区委巡察办在编在岗干部的;
5. 法律、法规及党纪政纪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
2019年4月7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课程咨询QQ34067356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
(三)报名地点
涪陵区人力社保局一号楼三楼会议室(涪陵区兴华中路46号)。
联系人:李登利、况雨杭、刘涛、陈茂莲。
联系电话:72232700、72813314。
(四)资格审查
报名时需交验证件: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毕业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各1份),享受年龄放宽条件的,需提交从事纪检监察或巡察工作经历证明。若委托他人报名的人员,还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填写《2019年公开考试选调区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
报考时,报考人员须承诺诚信报考,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并签《诚信承诺书》(附件2)。如因不符合条件和不诚信报考被取消选调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选调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报考比例为1:3(计算结果出现小数点按四舍五入处理),未达到1:3的,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后,可放宽报考比例至1:1,或者由区人力社保局与区委巡察办会商是否减少选调名额。
(五)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时间:2019年4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地点:涪陵区人力社保局一号楼413室。
地址:涪陵区兴华中路46号,联系电话:72232700。
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考试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加试。笔试、面试和加试的每科分值满分均各为10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40%+加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各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一)笔试
1.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 笔试为综合知识。考试范围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十八大以来新修订颁布的党纪党规、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新部署、行政能力测试、申论等。
笔试的命题、制卷、考试、阅卷等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委巡察办共同组织实施。
3. 笔试时间:2019年4月13日,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加试
1. 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加试,加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 加试科目为公文写作。
3. 公文写作的命题、制卷、考试、阅卷等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4. 加试时间:2019年4月13日,地点详见《准考证》。
5. 报考比例为1:1的,笔试和加试成绩任何一科未达到60分者,不能确定为面试人员。
6.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加试后2个工作日,在区人力社保局公示栏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三)面试
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委巡察办共同组织实施。
1.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岗位匹配、逻辑思维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2. 面试比例为1:3。按面试比例以笔试和加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凡笔试、加试任何一科缺考者或加试未到达60分者,取消其面试资格。未达到1:3比例的,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后,可放宽面试比例至1:1,若考生的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笔试和加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 面试时间:2019年4月27日,地点详见《面试须知》。
六、体检
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人选按照选调岗位和选调数额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以综合知识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上述3项成绩都相同,经区委巡察办、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成绩的高低依次确定最终体检人选。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得确定为考察对象,其缺额根据选调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本公告确定体检人选的原则处理。
七、考察
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委巡察办对选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选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察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选调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合格:
1. 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2. 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3. 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差;
4. 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 经查实有违纪违法行为。
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选调人选,其缺额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人选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本公告确定体检人选的原则处理。
八、公示选调结果
对考察合格人员拟定为选调人选,由区委巡察办、区人力社保局在区委巡察办、被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确定选调人员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选调人选,按规定程序完善相关手续。
公开考试选调人员到新单位后,亦需工作满3年才能在区内流动。
十、选调纪律
(一)公开考试选调工作实行回避制度。选调工作人员凡有公务员法第七十条所列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公开选调工作实行监督制度。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新闻媒体的监督。
(三)公开选调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公开选调工作要坚持原则,严格程序,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选调人员,一经查实,坚决予以清退,3年之内不得参加选调;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委巡察办、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72813314(区委巡察办)
72232700(区人力社保局)
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27日
中共威县纪委 威县监察委员会 中共威县县委组织部 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选调县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的公告
经县委研究决定,县委巡察机构在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中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名额
在威县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身份在编在岗的人员中选调工作人员5名。
二、选调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2、中共正式党员,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
3、选调生实足基层工作经历满2年,公务员(参公人员)在录用单位工作满5年;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或所学专业与财政、审计、司法工作相关或已从事财政、审计、司法工作满2年的年龄可放宽到37周岁以下(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胜任工作岗位需要的心理素质;
6、年度考核近三年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曾受过行政拘留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岀结论的;
4、按照有关规定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8日起至2019年4月10日,进行自愿报名(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课程咨询QQ34067356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要求:①报名地点威县纪委组织部(威县纪委5楼505);②报名者需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提交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3张;④到县纪委组织部领取并填写《县委巡察机构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资格审查:根据个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抽调有关部门人员对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材料不全或与选调条件不符者不能参加考试。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4、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范围主要包括: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纪检监察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等。从笔试成绩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人选不足,则适当调剂比例或消减实际选调人数。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成绩及时通知应试者本人并张榜公示。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5、考察:县纪委、监委同县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对被考察人员进行考察。
6、公示:考察合格后确定拟选调人选,在威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拟选调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7、报名咨询和监督电话:6150203 6158306
2019年广德县纪委、监委面向全县公开 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广德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经县编委批准,广德县纪委、监委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派驻机构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8名(具体选调职位表见附件1)。职位分配由广德县纪委、监委根据最终录用人员情况具体安排。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
全县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登记备案,现在编在岗副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副科级公务员选调后保留公务员原职务职级)。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有大局观念。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公告前已被组织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4.副科级公务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25日以后出生);科员级公务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25日以后出生)。
5.具有两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时间),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干部回避的有关规定。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加分事项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加分,可以累计加分,最高只能加2分。
1.取得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的加2分。
2.具有法律、财务、审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的加1分。
3.具有2年以上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公检法工作经历的加1分。
(四)不得参加选调的情形
1.截止2019年3月25日,尚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者未进行登记备案的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公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过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或县内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在广德县机关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领导下,由领导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选调工作按照信息发布、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确定拟选调对象并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选调公告将通过广德县人民政府网(www.guangde.gov.cn)、广德县纪检监察网(www.gdjjjc.gov.cn)、广德县先锋网(www.gdxf.gov.cn)、等网站发布,后续相关信息将陆续在广德县纪检监察网上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关注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广德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广德县行政便民服务中心7楼东侧,联系电话:0563-6022419)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日—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补报                                                        (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课程咨询QQ34067356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
2.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19年广德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见附件2,报考人员自行下载,A4纸打印。资格审查表须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印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材料或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证明并加盖印章一份;
(4)《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具有公务员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公章);
(5)1寸同底照片3张(贴在资格审查表规定处);
(6)符合报考条件的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书面证明并加盖印章);
(7)符合加分项的,提供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的,则视为弃权,责任自负。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始终,如选调人员在某一环节被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县机关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会同县纪委、监委组织部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初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考试工作由县机关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报名不受比例限制,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试方式。考试方式相关事宜将在广德县纪检监察网上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试卷满分100分。笔试内容:《综合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等常识,纪检监察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等。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广德县纪检监察网上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广德县纪检监察网上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确定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有加分项的,累计加分计入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县纪委、监委组织实施。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选调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再按笔试卷面客观试题总分高低顺序排序;笔试卷面客观试题总分相同的,领导组办公室可以组织进行加试;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相同,领导组办公室可以组织进行加试)。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和考察或资格再审查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同职位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组织部人事部门招录公务员的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同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再审。考察结束时,如实形成考察报告。
(五)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工作职位需要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本公告由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63-6040316(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63-6022284(县纪委、监委)。
广德县机关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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