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9年广东省财政厅公开选调公务员10名公告。 报名时间:10月31日前; 2. 2019年广东省开平市纪委监委选调公务员8名公告。 报名时间:10月28日至11月8日 (周六、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3. 2019年广东茂名市信宜市委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公告。 报名时间:10月14日至10月25日; 4. 2019年广东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名公告。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23日。 广东省财政厅2019年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广东省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广东省财政厅面向省内外公开选调10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选调省财政厅机关和厅直属行政单位综合岗位共10名。 二、条件资格 (一)中共党员。政治素质好,大局意识强,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热爱财政工作,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有文字综合、机关党建、政策研究、财政预算管理、经济分析等相关岗位经历,具有良好的担当精神。 (三)现任科级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专业不限,年龄不超过35周岁(工作经历和年龄计算截至2019年9月底)。 (四)已完成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五)身心健康,能承受较高强度工作压力。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与广东省财政厅机关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4.按照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到现工作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三、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广东省财政厅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可从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告下载),并提供如下材料: 1.个人简介(500字以内); 2.本人近三年来牵头或深度参与撰写的能体现工作成果的相关材料3篇以内,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总结、领导讲话、调研报告、综合材料等; 3.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现职务职级任职文复印件。 请于10月31日前(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遴选课程咨询QQ857118361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将报名登记表及上述材料通过中国邮政快递(EMS)邮寄至广东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以邮戳时间为准),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6号广东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邮编:510030。同时,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和本人小一寸彩色电子照片发送至电子邮箱czt_rjc@gd.gov.cn。 (二)资格审核。根据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经甄别和择优选择,按选调人员与笔试人数不低于1:5的比例确定50名以上参加笔试的人员。 (三)笔试面试。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3比例选择排名前30名的考生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人选。根据笔试、面试情况,经综合分析研判,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五)考察体检。按规定对人选进行考察、心理健康测试和体检。对考察、心理健康测试、体检不合格的人选,可视情况进行递补。 (六)公示试用。根据笔试面试成绩、考察、心理健康测试和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人选,在广东省财政厅门户网站(czt.gd.gov.cn)公示5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选,经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安排到广东省财政厅试用1个月。试用结束后,由广东省财政厅对试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七)转任调入。试用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调入广东省财政厅任职;不合格的,不予选调。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并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二)本次选调工作由广东省财政厅负责解释,接受省纪委监委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省财政厅机关纪委监督。 广东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咨询电话:020-83170691、83170879、83170292,传真:020-83170248。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10月10日
广东省开平市纪委监委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增强纪检监察工作力量,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开平市纪委监委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选调公务员8名(详见附件1《开平市纪委监委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二、选调范围 全国范围内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编在岗并已经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一级科员(含股级干部,聘任制公务员除外)。 三、选调条件 (一)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纪律观念强,道德品行端正,公道正派,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 (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即2017年10月28日以前录用为公务员)。 (五)除试用期内年度考核不定等次外,其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六)具有胜任基层一线执法岗位的工作能力,适应外勤、出差等工作任务。 (七)符合拟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开平市纪委监委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 曾受过处分的; 4.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 转任后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须回避情形的; 6. 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7.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28日至2019年11月8日(周六、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遴选课程咨询QQ857118361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 2. 报名方式和要求 报名人员也可扫描报名所需资料,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开平市纪委监委第七纪检监察室(邮箱:kpjiwei@163.com),发送邮件后,必须通过报名咨询电话进行确认,才视为报名成功。以邮件方式报名的,笔试当天,在考试前还需提供报名所需资料的原件。 (二)资格审核 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对经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将通过电话告知考试有关事宜。 (三)考试 1. 考试内容 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组织协调、沟通工作、解决问题、岗位业务以及文字表达等方面的能力。 2. 考试方式 (1)笔试。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未达到所需比例的,按笔试合格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对符合面试条件的人员,将通过电话告知面试有关事宜。在参加面试的三天前,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和调动的书面证明,不按规定时间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面试,选调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人选。是否递补面试人选,由选调单位决定。 3. 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调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名单,体检人选名单在开平市纪检监察网公布,并通过电话通知考生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的体检标准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是否递补体检人选,由选调单位决定。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列为考察人选,并通过电话通知确认。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个人档案、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方式进行。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的,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并在考察前安排体检。是否递补考察人选,由选调单位决定。 (六)确定拟选调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人选名单在开平市纪检监察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并通过电话通知确认。 (七)办理转任手续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转任人员名单在开平市纪检监察网公布。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须真实、准确、完整,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报有关单位。 (二)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畅通,笔试、面试等有关事宜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 (三)报名咨询电话:0750-2268237。公告中未尽事宜由中共开平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0-2268784。 中共开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开平市委组织部 2019年10月12日
中共信宜市委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我办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各镇(街道)、市直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在编在岗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1.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党性观念强,道德品行端正,敢于坚持原则,无违纪违法记录,身心健康。 2.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正股级及以下职务。 4.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6.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转任后即构成法律法规规定回避关系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规定,未达最低服务年限的或试用期未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只接收A4纸张纸质材料): 1.填写好的报名表一式3份(可到市委办公室干部股领取或在市政府网站下载)。 2.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大1寸相片3张。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4日至10月25日(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遴选课程咨询QQ857118361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原则上需本人到市委办公室干部股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668-8863213。 (二)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应达到选调人数的3倍或以上,如报考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则相应减少选调人数。 (三)考试 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合格的人选参加面试。 笔试、面试的具体方式方法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即列为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发现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费用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五)公示和转任 市委办公室综合各方面情况,集体研究确定转任对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四、有关情况及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所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选调资格。 (二)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 中共信宜市委办公室 2019年10月14日 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19年公开选调公告 因工作需要,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面向全市公开选调4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选调一级科员4名,主要从事社保业务经办相关工作,专业不限。 二、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清远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含省直驻清单位)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三、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刻苦耐劳,爱岗敬业,具备一定的文字表述和综合分析能力; 2.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士学位;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4.历次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清远市内各县(市、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在当地县级机关或乡镇级机关相应岗位工作五年以上(含试用期,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至2019年9月30日); 6.无不良诚信记录; 7.需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并符合公务员回避制度。 8.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受过纪律处分的,尚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条件情形的,不接受报名。 四、选调方法与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此次选调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从选调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0月23日(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遴选课程咨询QQ857118361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不收取报名费。 2.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 (1)《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19年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2)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证件的复印件,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签名承诺与原件一致);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4)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5)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6)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公开选调的证明原件; (7)个人征信材料; (8)电子生活照片1张。 本次选调原则上计划选调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达到1:3方可组织选调工作。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调减选调计划。 (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三)资格复审。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接到电话面试通知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包括:(1)《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19年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报名表》;(2)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学习、 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档案管理部门盖章);(4)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档案管理部门盖章);(5)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档案管理部门盖章);(6)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公开选调的证明原件;(7)个人征信材料原件。 (四)面试。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计划选调人数1: 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面试成绩完全相同,则依据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组织体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费由报考人员自理。 (六)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按照公务员选调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开展录用考察工作。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考察对象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七)公示。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体检及考察情况拟定选调人选在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要求 1.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 2.放弃的报考人员应当由本人作出书面说明; 3.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登陆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了解选调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六、其他事项 1.通过资格初审后,无论何种原因在原单位提拔,如其进入选调名单,一律按报名时的职务、职级办理调动手续。如报考人员不接受此要求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其他人选。 2.本次公开选调具体事宜,由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63--3381331。 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局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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